2015-07-24 01:32:2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汉阳区检察院干警参加健步走活动。 ◎鲁 昕
4月9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顺利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连续两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在全省检察机关中,通过此次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的检察院仅有汉阳、枣阳两家。
多年来,汉阳区检察院在中央、省市文明委及区文明办的指导下,在省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注重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引导作用,创造了骄人的业绩: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学习型组织优秀单位、全国基层院“四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国青年文明号、湖北省委省政府首届满意公务员集体、湖北省委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杰出青年文明号、湖北省十佳检察院、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连续11年被评为武汉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该院以文明创建为抓手,营造了清新和谐、积极向上的文明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2012年以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497人,提起公诉3080人,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1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亿元,人均办案数位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为了更好地把检察职能向社会延伸、向老百姓贴进,该院在社区建立“检察官民情驿站”、开展服务“平安社区”活动;成立“派驻检察室”,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的法律监督和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检察服务;开展检察巡回服务组进社区、检民携手促和谐”活动,实现检察服务工作在全区118个社区(村)全面覆盖。
该院紧密不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健全完善具有汉阳检察浓郁特色的文化理念,提出了“勇当基层检察院排头兵”的发展愿景,提炼了“肃爱智辨水容”六字文化以及”恒心、虚心、实心、洁心、尽心、同心”六心精神,通过不断提炼和完善精神文化的内容,使全院干警对检察人员共同价值体系有了了解、感知、认同和自觉遵崇,自觉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念、执法理念和价值观念。
以检察文化提升精神文明之际,该院队伍专业化建设同步推进,先后有3人当选湖北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10人入选高检院、省、市检察院人才库,1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人被授予“首届全国检察机关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称号,1人获得“全国侦查监督业务标兵”提名,1人获得“全国优秀公诉人”提名,1人获评湖北省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1人获评全省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业务十佳办案能手,1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侦查能手”,3人(次)获评市反贪污贿赂优秀侦查员。参与承担省级以上重点课题14个,编辑出版理论与实践书籍19本,并被确定为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学实践示范基地、高检院理论所检察理论实证研究联系点、湖北省刑事法学实证研究基地。
不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后,干警们的行为体现出创建的成果,树立起公正执法的形象:近年来,先后有133人次分别获得中央文明委颁发的“中国好人”、“全国三八红旗手”、“高检一等功”、“湖北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省优秀公诉人”、市“十佳政法干警”,省、市优秀检察官,二、三等功等荣誉称号,以优良的团队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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