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首市司法局受理了一起不服行政强制的行政复议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该局注重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对当事人开展耐心细致的沟通疏导,遵循合法、自愿原则开展调解工作,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提升群众“一感一度一率一评价”。
3月12日,申请人谭某不服其承包地被乡政府平整向石首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谭某于今年1月8日收到乡政府发出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于1月12日前整改到位,但1月9日便遭乡政府平整其承包地上的树木。谭某称其于2017年3月16日承包该土地并种植大量黄桃树经营至今,地上附着物应属谭某个人的合法财产,乡政府的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石首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化解行政争议,于2024年4月9日前往该乡镇司法所与申请人谭某、乡政府工作人员开展调解工作。
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首先解除申请人谭某与乡政府的误会,乡政府与谭某沟通中有误解,导致发生了多伐除部分果木的结果。乡政府并未不顾群众诉求、侵害群众权益。误会解开后,帮助谭某核算损失是化解本案争议的关键之处,为了补偿方案切实可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向谭某了解其承包地被平整前的经营情况。谭某种植的黄桃树正值盛果期,销售黄桃是其收入的重要来源,黄桃树种植成本及管理人工费用也在损失的计算之列。黄桃树被铲除后,谭某进行复垦作业需要精力和费用,该土地将在一段时间内无法产生经济价值,故土地承包费会部分返还给谭某。最终石首市司法局联动乡政府、乡动监所、自规所,形成了切实可行的补偿方案。本案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申请人谭某自愿向石首市司法局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肩负着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职责使命,根本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新《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石首市司法局作为市行政复议机构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数量同比增长212.5%,申请类型集中于市场监管、公安交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民生领域。经办案人员、被申请人开展调解工作,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和解、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占案件总数的24%,充分体现行政复议正在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现实情况。
据悉,下一步,石首市司法局将继续严格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平安石首建设行稳致远提供复议保障。
(姚玉洁 罗石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