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的及时监督,我们的证件现在可以正常办理了,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规定规范加油流程,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11月11日,鄂州某物流公司负责人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后,在电话中向检察官表示感谢。
9月24日,鄂城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收到来自A物流公司与B建设工程公司的联名"情况反映":因涉嫌无证经营柴油,A公司员工沈某某等人于2024年1月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案件久拖未决,应急管理部门也以此为由暂停A公司成品油票面经营许可证的续办审批,许多业务就此搁置,也直接影响到B公司在建工程进展。
该线索随即转至该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为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经公检双方合议,公安机关以沈某某等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为由商请鄂城区检察院提前介入。
经审查,B公司名下有近20台挖机、铲车, 2023年间,该公司承接了该市某重点建设工程的定向作业项目,为保证上述车辆在工程期间能够正常运转,该公司与A公司签订柴油供应和油车车辆租赁协议,约定由A公司安排运油车直接在工地为上述挖机、铲车定向加油。
因柴油于2023年1月1日被纳入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A公司员工沈某某等人系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下为车辆供应柴油,公安机关遂以沈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进行立案侦查。
8月初,为扩大经营规模,A公司申报续办成品油票面经营许可证,正当各项材料报批、现场核查合格,准备审批办证的时候,应急管理部门获悉A公司员工涉及非法经营,续办审批就此戛然而止。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为准确适用法律,检察官经过类案检索、查询,发现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3月发布第三批精选问答,其中明确说明《危险化学品目录》虽然将柴油纳入,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保护的法益主要是生产安全,而非市场经济秩序,从国家政策导向和法律规定看,将未经审批经营成品油的行为归入非法经营罪宜持慎重态度。
"此外,'两高'发布的典型案例将该类未经批准擅自存储、销售汽油并引发事故的行为,以危险作业罪定罪处罚。经沟通,公安机关也认可了上述意见,那么是否构成危险作业罪成为了本案的争议焦点。"承办检察官表示。
为统一执法尺度、证明标准,11月1日,鄂城区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并邀请应急管理部门负责人、具有相关资质的专家一同参会。经对在案证据进行多方综合研判,A公司员工虽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但该公司有成品油票面经营许可证,相关车辆及人员均具有运输资质;虽然该公司违反规定直接对车辆进行加油,但未造成任何安全事故,且目前现场已经灭失,不具有评估是否具有现实危险性的条件。最后,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根据现有证据不宜认定该案构成危险作业罪,针对其中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的行为,建议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11月7日,鄂城区检察院对沈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进行立案监督。11月11日,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并移送行政机关处理。经了解,A公司的相关证件正在依法办理中,企业生产经营得以恢复。
"检察护企"专项行动部署以来,鄂城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要求,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为基础,聚焦涉企挂案等突出问题,通过侦协办、数字检察等途径拓宽线索发现渠道,截至目前,监督撤销涉企案件20件,有力增强涉案企业的法治获得感。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锚定目标,提升检察履职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打造具有"鄂城特色"的"检护港城"品牌,用实际行动书写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检察答卷。
(杨凌云 王思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