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官为我弟弟考虑这么多!我刚进检察院的门还战战兢兢,通过今天和检察官们的接触,我现在感觉检察院是一个温暖的地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姐姐眼含泪光说。
“多亏了这场刑事和解,我才能够顺利拿到赔偿,感谢检察官的尽心尽力,感谢检察院为我们老百姓办了实事。”被害人汪某某紧握着检察官的手感谢道。
2022年1月4日,新年第一个工作日,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了一场刑事和解,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亲属和被害人汪某某握手言和,一场社会矛盾顺利化解,两家人都解开了心结,在场三方都满心喜悦,鄂城检察司法为民办实事翻开新年的崭新篇章。
2021年6月,王某某在执行城管工作任务时,与一修车店老板汪某某发生口角,进而产生肢体冲突。王某某使用一把木质椅子向汪某某砸去,汪某某举起左手阻挡,被打成骨折。经鉴定,汪某某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同年12月10日,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区分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王某某移送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江小良仔细审查证据材料,王某某已经作了如实供述,与在案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锁链,足以证实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证据确凿一诉了之最简单,但就这样简单起诉真的好吗?”江小良心中泛起了疑问:“一方面王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如果就这样起诉,王某某长时间服刑后仍然要面临赔偿责任;另一方面被害人的损失没有得到赔偿,社会矛盾依旧没有化解”。想到这里,他决心要促成双方的刑事和解,争取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两家人安心过年。
承办人通过跟被害人多次沟通,并向公安机关、王某某的原工作单位等多方打听,联系上了王某某的姐姐。在2022年1月4日下午,王某某的两位姐姐及被害人汪某某夫妇被邀请进了检察院的大门,在江小良检察官的主持下进行了刑事和解。经过几轮协商,王某某的姐姐代表王某某现场赔偿汪某某,汪某某也出具谅解书对王某某表示谅解,在检察机关的见证下,双方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
面对双方的感谢,江小良检察官送上热茶说道:“人民检察院是属于人民的,检察官是为人民服务的,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事,在司法办案中我们注重为民办实事,既要严厉打击犯罪,同时也要注重保障人权,注意化解社会矛盾,做好对被害人的赔偿和安抚和对犯罪者的帮助和教化,让人民群众在充满安全感的同时,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朱琦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