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在推广的探店视频上标了'广告'字样,相关食品安全隐患也都进行了整改......"近日,黄梅县检察院在对一起探店视频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时,涉案商家对检察干警说道。
"短视频平台上一些黄梅的探店视频,让人看不懂是不是广告,这不是在误导消费者吗?"5月初,黄梅县检察院收到来自"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的一条线索。该院随后开展"线上+线下"调查,发现县内多名探店视频发布者以"素人体验"形式发布短视频,分享评价城区内多家餐饮店铺的食品口味、服务水平,视频页面还添加各种团购链接,但未明确标明"广告"字样,且相关店铺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该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字样。这些添加了购物链接的探店视频具有推广属性,却没有标注"广告"字样,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明确监管职责,5月23日,黄梅县检察院组织市场监督管理局、自媒体协会、涉案食品店负责人开展公开听证,并邀请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经过听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互联网广告与食品安全均属相关行政机关监管范畴,且本案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会后,黄梅县检察院邀请相关行政机关就本案进行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广告侵权及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随即,相关行政机关开展了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探店视频发布者下架违规探店视频或加强"广告"标识适用。并对探店视频分享的实体店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问题,要求经营者限期改正,同时对一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店铺进行了立案调查。5月29日,黄梅县检察院收到了来自相关行政机关的整改回复。随后,该院干警迅速开展"线上+线下"公益诉讼"回头看",发现相关问题均整改到位。
为推动长效治理,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还依托与相关行政机关建立的协作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共督促16条违规探店视频下架,辖区内63条探店视频已标注"广告"字样,推动6家餐饮店完成食品安全整改。同时,县自媒体协会还组织县内自媒体从业者开展了3场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升了网红达人合法营销意识。
(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