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生态检察已经成为黄梅的一张'名片'。我希望检察机关继续能动履职,为守护黄梅的绿水青山贡献更多力量。"黄梅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饶桂芳走访人大代表时,省人大代表吴文峰对该院近年来开展的流域生态保护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
水域面积339平方公里,野生动物523种,古树961株......千年以来,山水林田湖草沙交融共生,孕育了黄梅瑰丽壮观的生态系统和丰富多样的野生物种。
如何为辖区流域生态提供最佳司法服务和保障,成为黄梅检察人的重大使命。今年以来,黄梅县检察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县域特色,以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持续打造"水韵黄梅 益路前行"工作品牌,依法能动履职,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资源修复,助力推进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黄梅建设。
严惩犯罪,守牢生态环境"安全线"
"我错了,明知到江里捕鱼是违法行为,仍抱着侥幸心理去捕鱼,现在非常后悔,希望其他人以我为戒。"今年6月,在黄梅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捕捞案庭审现场,被告人单某忏悔道。
2023年4月底,被告人单某、邓某和梅某三人相约在该县新开镇单家洲地段附近长江水域内利用锚钩捕捞长江中的水产品,捕获江鲢、鳊鱼等水产品共计30余公斤。经黄梅县渔政执法大队认定,三人使用的锚鱼工具属于钩刺耙刺范畴,是禁用渔具;捕鱼的地域及时期是在禁渔区、禁渔期内。
经审查,黄梅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单某、邓某和梅某三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法院审理,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今年以来,黄梅县检察院共受理审查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13件24人,依法提起公诉11件19人,通过刑事打击惩戒被告人,同时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和宣传教育,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高效履职,开启生态修复"加速度"
"'垃圾山'终于搬走了,没想到后面的风景这么美!"当黄梅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小池镇冬青路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原本堆积如山的建筑垃圾已经全部清运,平整的道路尽头连接着水面,一望无际。
该案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检察干警收到线索后通过走访发现,小池镇冬青路尽头堆放着大量的建筑垃圾,最高处高达两米,部分白色垃圾漂浮在旁边坑塘水面,俨然一座垃圾场。经查,该片空地因无人管理,长期被违规倾倒建筑垃圾,堆放的建筑垃圾占地约25亩,重约500吨。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迅速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清运冬青路建筑垃圾,修复生态环境。磋商会后,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专班,采用"挖地两尺,分类清运"的方式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并对被破坏地表进行覆土回填。2024年3月,该院干警进行"回头看"时,建筑垃圾已不见踪影,这片土地露出了原本的模样。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今年以来,黄梅县检察院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41件,发出检察建议4件,督促治理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林地420亩,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5公里,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500吨。
协同治理,打出生态保护"组合拳"
"谢谢你们提供的线索,经过调查核实,我们已经进行了立案。"今年5月,黄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收到了来自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检察院的一通来电。
此前,黄梅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办理一起涉嫌销售长江野生鱼类案件时,发现涉案餐饮店涉嫌销售的长江野生鱼是从九江市浔阳区的水产店收购而来。该院依托黄冈市检察院与九江市检察院共同建立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将发现的案件线索移交至浔阳区检察院,推动了全链条打击非法捕捞犯罪活动。
该案是黄梅县检察院积极开展跨区域协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跨区域检察协作,围绕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机制等方面,与武穴、龙感湖、宿松、九江等地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促成其他区域检察机关成功办理案件4件,实现办案成效最大化。
依托"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该院建立生态检察专家咨询顾问及特邀检察官制度,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汇聚各方力量推进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同时,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进一步拓宽公益诉讼线索收集渠道,结合办案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建章立制、强化管理。
为凝聚保护合力,黄梅县检察院常态化开展公开庭审、上门听证、法治宣讲等活动,深入社区、乡村进行普法宣传,累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推动"两山"理念深入人心,全民共护"黄梅山水"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
生态兴则文明兴。黄梅县检察院将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品牌建设为切入点,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助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用检察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以检察之名守护黄梅一方青绿。
(章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