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连日来,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坚持协同作战,开展交通运输领域环境质量提升攻坚行动,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让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临时管控,严禁作业。根据鄂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鄂州重污染天气应急办下发《关于启动鄂州市第二次臭氧污染临时管控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5月15日,鄂城大队公交客运中队出动执法车辆1台,执法人员4名,加强辖区汽修门店管控,严禁各汽车维修企业露天喷漆作业和出店占道经营,并鼓励建有标准喷漆房的汽修门店 10 时-18 时日照强烈时段尽量错峰进行喷漆作业。同时还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对废机油、废电池等维修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废物的转移及处理。
错峰作业,临时管控。为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打好“蓝天保卫战”,5月15日,华容大队葛店公交客运中队出动执法车辆1台,出动执法人员3名、深入辖区加强对汽修门店管控,严禁汽修行业露天喷漆作业、出店占道经营,鼓励建有标准喷漆房并配套V0Cs治理设施的汽车维修企业实施错峰作业,高温时段(10:00-18:00)停止喷漆,烤漆,烘干等工序作业。杜绝维修企业一切污染环境的行为,切实帮助汽车维修企业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打击超限,营造环境。支队所属各治超中队联合辖区交警及城管部门在辖区路段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过往车辆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营造良好氛围,对超限超载、抛洒、覆盖不严实等违规运输重载货车加大巡查和打击力度,营造干净、整洁的公路通行环境。
加强夜巡,制止作业。近期每日晚,港航海事大队长江中队出动执法车辆1台、执法人员2名,会同市港航海事事业发展中心,持续对三江港区、五丈港区等长江鄂州段港区重点散货码头开展夜间巡查,督促各码头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促进长江水生态环境向好。
(周启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