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切实为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保驾护航,鄂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港航海事大队长江中队联合黄石海事局对鄂州辖区港口企业污染物排放进行全面排查,坚决保障长江沿线水环境安全。
强化意识提升。交通执法人员对辖区20多家水路客货运输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通过企业资质核查,向企业、船员宣传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标准,提高从业人员的水环境污染防治意识,督促企业和员工广泛参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
强化科技保障。通过"船E行"app建立船舶、船属企业、交通部门、垃圾接收等单位之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实现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强化责任落实。督促港口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制,建立污染物处理登记台账,定期自查和接受检查。联合执法组重点检查了船舶生活污水处理和贮存装置、油污水处理装置、垃圾收集和储存设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了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使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鄂州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工作连续多次被省交通运输厅评为优秀等次,成绩来之十分不易。2022年,鄂州市加快推进现有船舶改造升级,全市现有船舶均已完成生活污水储存装置改造,船舶均满足船舶污染防治要求。此外,全市已建成的63个码头泊位均配置污染物收集设施。其中,三江港综合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设施已经建成,可实现鄂州港船舶及码头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生活垃圾全接收、全转运、全处置。
与此同时,鄂州市辖区内港口企业均已注册使用"船E行"系统,市交通、环保、城管等部门实现全过程电子联单管理。全市共有22个货运泊位已安装建设岸电设施,完成18艘(鄂州籍)船舶受电设施的改造任务。
(周启江、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