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交警大队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认真办理群众诉求,仅用3天时间完成了一起市民反映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践行了公安交警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诺言。
4月16日,黄梅交警大队通过政务网络平台了解到,有市民在平台反映:黄梅县工业园区发展大道与振兴大道十字路口,过往车辆频繁鸣号提醒通行,不仅噪音扰民,而且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希望有关部门城区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当日,该大队陈建中大队长就带分管副教导员叶峰、一中队中队长王明等民警,赴现场实地查看,并电话联系情况反映人梅先生到场,当面听取诉求,现场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4月19日,该大队叶峰副教导员组织施工人员,在发展大道与振兴大道十字路口,加装交通护栏,设置禁左转弯、禁鸣、慢行等交通标牌和警示爆闪灯,刷新交通标线,完成了工业园区道路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刘利国 梅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