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雪中送炭啊,太感谢你们了,孩子有救了”,6月9日,受害人的母亲王某在收到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后,对开展上门救助的浠水县人民检察院欧阳新宇副检察长一行表达满腹感激之情。
办案干警为受害人家属送去5万元司法救助金
2019年11月22日晚,酒后驾车的万某将下晚自习回家的朱某(女,12岁)撞伤。事故发生后,万某驾车逃离现场。受害人朱某脑部受伤,在黄石市第二医院抢救后,转至武汉同济医院进行住院手术治疗。住院治疗四个多月,共花费治疗费50多万元。该事故造成朱某特重颅脑损伤,经鉴定为重伤一级。直到现在,朱某仍未恢复意识,全身瘫痪,只能靠喂流食维持生命。
办案干警入户调查受害人家庭情况
肇事方万某的家庭条件也不宽裕,在赔偿了33万元医疗费用后,再无赔偿能力。因无法筹到后续治疗费用,朱某只能出院回家。该院第二检察部承办检察官在办理万某交通肇事案中发现,受害人朱某的家庭生活特别困难,于2020年5月6日将该案件线索移送第五检察部办理。
第五检察部检察官收到案件线索后,立即开展调查走访。经调查发现,受害人朱某的父母已离婚,母亲王某独自抚养她,靠贩卖蔬菜勉强维持生计。案发后,朱某前期巨额手术费用多为向亲朋好友举债,现朱某瘫痪在家,母亲不得不在家照顾女儿,导致家里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只能靠亲朋好友接济度日。此外,朱某现仍需前往武汉同济医院进行两次开颅手术,后续手术及康复费用约50万元。这对受害人朱某和她的母亲而言,无疑是个天文数字。
了解案情后,办案干警主动帮助受害人王某完善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材料。5月19日,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欧阳新宇接待了受害人母亲王某,考虑到朱某急需进行第三次开颅手术,决定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对朱某开展及时救助。
经向上级检察机关请示后,该院最终决定先行垫付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受害人早日进行手术治疗。
6月9日,该院以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由欧阳新宇副检察长带领办案干警专程赶到受害人朱某的家里,为其送上5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她回到医院进行救治,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办案干警与相关人员商量后续救助事宜
与此同时,该院还围绕为受害人办理低保、民政救助和社会捐赠等相关问题,与派出所民警及村“两委”干部进行协商,从而拓宽救助渠道、发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帮助这个家庭脱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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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黄志达 谢梦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