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武穴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大厅内暖意浓浓。“非常感谢检察官对我们的关怀和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小夏(化名)的母亲激动地从检察官手中接过司法救助金,诉说着自己内心满满的感激之情。
小夏的妈妈(右)领取司法救助金
今年9月,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未检检察官发现此事对未成年被害人小夏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小夏出现厌学的倾向,同时了解到,小夏系单亲家庭,父亲去世,母亲工作不稳定,还需抚养两名未成年的孩子,家庭生活困难。
为了帮助小夏走出心理困境、重新阳光地面对生活,检察官征询小夏及其母亲的同意后,积极联系黄冈市静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请来心理咨询师对小夏进行系统性的心理疏导,同时联合本院第五检察部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为小夏提供一体化的综合救助。经审核,小夏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该院决定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余元。目前,小夏已经重回校园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我们办理的更是每个孩子的人生,小夏是单亲家庭儿童,依法对其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她们缓解生活困难,充分彰显了司法的温度。”武穴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刘鸣说到。
一直以来,该院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未成年人救助模式,一方面强化内部协作,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常态化联络,主动为受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另一方面加强与教育、妇联、共青团等外部部门沟通协助,将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帮扶教育等工作相结合,综合性帮助未成年受害人回归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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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刘芳君 刘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