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促公正 以救助化矛盾——大冶市院一天举办三起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
2020-10-28 13:19:11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提升群众满意度,10月27日,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对三起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村委会代表集中听取了邹某家、刘某钢、柯某英三起案件案发经过,就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进行公开听证。
2020年6月16日晚,申请人邹某家妻子石某艳带女儿邹某枝在大箕铺镇工业园路段散步时被李某应的小车撞倒,石某艳当场死亡,邹某枝被撞成重伤,现仍在武汉协和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事故发生后,肇事方未履行任何赔偿责任,邹某家负债累累,已无力承担女儿邹某枝后续治疗费用,家庭情况十分困难。
同年7月8日晚,申请人刘某钢妻子肖某连驾驶摩托车接儿子刘某熹从大冶一中至刘仁八家中,行至刘仁八镇陈如海村路段时,被酒后驾驶摩托车的黄某波追尾,肖某连被撞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肇事方未履行任何赔偿责任,刘某钢无稳定工作,一儿一女均为受教育年龄段,其父亲年事已高需要赡养,家庭因案致贫。
同年6月11日,申请人柯某英的爱人曹某华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大箕铺镇邓垅村路段时与加害人董某强驾驶的货车发生追尾,曹某华当场死亡,其家庭至此失去家庭支柱,柯某英本人无固定收入,2个孩子需要抚养,犯罪嫌疑人董某华目前只赔偿安葬费5万元整,柯某英家庭也因案致贫。
听证会上,相关申请人就申请司法救助的请求和理由进行了详细陈述,公诉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原案件情况和诉讼过程,检察官助理详细介绍了审查核实情况、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阐述了提起司法救助的理由及依据。
听证员们在听取案件介绍后,围绕案件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救助金额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了评议并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对3起案件申请人予以国家司法救助具有公正性、合理性、及时性,并提出国家司法救助是兜底性保障,除了司法求助体现人文关怀之外,是否可以通过与社区沟通解决就业问题,借助社会力量解决孩子教育问题等相关建议。
承办检察官对听证员相关建议做一一解答,承诺将与所在村委会社区沟通联系,尽最大努力帮助申请人解决就业和子女教育问题。同时表示将尽快形成报告,向市委政法委申请,争取司法救助款早日解决到位。
“此次公开听证传达了司法救助的温暖和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让正义看得见,让温情传更远。”人民监督员曹慕婷称赞说。
(彭小陛 曹文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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