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3 12:23:5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为不断增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透明度,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检察温度。10月16日,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征得司法救助申请人同意后,引入公开听证机制,听证会由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黄玉莲主持,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包保干部等参加。
2018年5月9日,龙某某、何某某、刘某某与湖北问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油漆工承包合同》,问鼎公司将其承包的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朝阳路与佛堂大道交汇处维也纳酒店室内新装修工程的劳务分包给龙某某等人施工。该工程由龙某某、何某某、刘某某三人召集另外25名农民工共同施工。工程完工后结算工程款261500元,问鼎公司迟迟未支付上述款项。后经过起诉、调解、执行几个阶段,因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一直未执行完毕。
2020年4月,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民行检察部在办案中发现了该线索,遂移交给第五检察部,第五检察部及时通知申请人,同年7月,龙某某向该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受理该案后,由于申请人家庭为精准扶贫户,已脱贫但不脱政策,办案人员多次到申请人所在村实地调查,并询问村干部、包保干部,核实了有关情况,同时启动司法救助公开审查听证程序。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对案件事实、该案的审查情况、给予司法救助的理由及依据进行了全面阐述。在听取情况后,听证代表围绕申请人的生活现状、实际困难、是否符合救助条件等问题展开了评议并逐一对该案发表评议意见,最后一致认定申请人龙某某情况属实,申请救助符合国家司法救助规定,属于检察机关予以国家司法救助的情形,应当予以救助。
通过此次听证,鄂城区人民检察院听取了来自多方的意见,把检察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深入持续地推进脱贫攻坚,主动接受监督,坚持问题导向,帮助老百姓解决问题,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增强了司法救助案件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公开听证的方式得到了听证代表们的充分肯定。
(熊毅 柯尊康)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