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洪湖市乌林镇“清渠洁岸 共同缔造”中期现场检查督办活动,着力塑造“水清岸绿河畅”美好环境为目标,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两级驻村工作组紧紧围绕市、镇两级工作部署,结合吴王庙村和莒头村两个村的实际村情,以打造第二期“一湾一路一河”示范模版为抓手,科学运用共同缔造理念,奋力描绘“湾组美、路面洁、河渠净”的和谐画卷。截止2024年5月23日,吴王庙村和莒头村两村形成齐头并进、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且取得了初步工作成效。
▲吴王庙村展板
吴王庙村结合村情实际,选择吴王庙村三组、四组、六组为示范湾组;103省道至村委会为示范路段;六组段卫星河东块为示范河流。自吴王庙村“清渠洁岸.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以来,吴王庙村在荆州村两委和洪湖市两级检察机关通力协作下,发动党员、群众共同对本村辖区内河流、沟渠和村民房前屋后进行集中整治,共计投入拖拉机185台次;打草机38台次;油锯35台次;投工投劳285人次;拆除空心房7处,围网450米,旱厕4处;清理卫星河沟渠1.85公里;整治路段2.1公里,为谱写吴王庙村“湾组美、路面洁、河流净”的美丽乡村贡献了三方合力。
▲莒头村展板
莒头村立足本村村情,重点选择莒头村七、八组为示范湾组;七八组全组公路为示范路段;以张家塌河为示范河流。在荆州、洪湖市两级检察机关的默契配合下有机结合、科学运用五共理念,发动党员、群众共同对本辖区内河流、沟渠和村民房前屋后进行集中整治,投入20台次拖拉机,8台次旱挖,15台次打草机,6台次油锯,120人次投工投劳,拆除空心房3处,露天旱厕4处。为打造渠清岸洁,优美人居作出了积极贡献。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洪湖市人民检察院两级检察机关还积极响应上级机关部署开展的“四大行动”,把“四大行动”和清渠洁岸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投身到检察护绿、检察护企、检护民生、检促治理等各项具体活动中,积极践行为民办实事的检察初心和宗旨。
(杨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