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决定命名1136个村(社区)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黄冈市4个村(社区)喜获殊荣。分别是黄州区赤壁街道建新社区、蕲春县大同镇李山村、麻城市黄土岗镇堰头垸村、红安县八里湾镇小金山村。
近年来,该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涌现出一批法治建设示范村(社区)。截至目前,该市共有16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下一步,该市将以本次命名为契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法治创建标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全面依法治国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阙严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