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28 18:24:2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妈,我们家的司法救助金下来了,银行账户上多了6.1万元进账。我们生活有盼头了,日子会越来越好的......”近日,曹某某的儿子激动地把这一好消息告诉行动不便的母亲。
2017年12月,70多岁的曹某某被一辆无号牌摩托车撞伤,经鉴定,曹某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和轻伤二级。经过民事诉讼,法院终审判决被告人赔偿曹某某20余万元。
今年初,鄂城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近年来办理的案件进行了拉网式摸排。
通过查阅这起案件的卷宗材料,并到曹某某家中进行走访,办理此案的黄玉莲检察官发现:一方面,因为这起交通肇事案,曹某某的头部受伤,目前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专人陪护照顾,而她的老伴也不幸身患癌症,需要长期治疗,家庭生活拮据;另一方面,曹某某虽然打赢了民事诉讼官司,被告人只赔偿了3万元,执行款至今仍未能到位。目前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在告知曹某某儿子司法救助相关事宜后,引导其依法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该院受理申请后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过深入走访、调查核实,同时,在曹某某居住地的社区,检察长亲自主持,邀请人大代表等人出席在“家门口”的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顺利为曹某某申请到6万余元司法救助金。
“保安打电话说,有位群众来给我们送锦旗了。放下电话后,我与同事们赶到单位大门口,远远地看到曹某某的儿子拿着一面锦旗,脸上展露出久违的笑容。那一刻,我也十分感动。‘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我确信,这就是我们所努力追求的结果。”办案检察官黄玉莲说道。日前,曹某某的儿子来到鄂城区检察院,将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检察官手中。
据悉,该院按照“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原则,实行主动关怀、深入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用真心真情不断向人民群众传递法律的公正与温暖。2020年以来,该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51.5万元,帮助困难群众缓解生活压力,让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的关怀和温暖。
(严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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