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5 21:00:09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近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占涛列席武穴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对一起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民事案件发表检察意见。
该案系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审被告陈某军从2012年年起,在原审原告(申请监督人)陈某处购买白矾石,2015年双方进行了一次结算,陈某军出具欠条一张,载明欠货款的金额和落款时间,未写明还款期限。此后,陈某军又多次从陈某处购买白矾石,直至2017年8月,陈某对此向陈某军讨要货款未果,遂将陈某军起诉至武穴法院,法院因证据不足,以起诉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陈某诉讼请求。
2020年4月,陈某向武穴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办案检察官审查认为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法院应当启动再审程序,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法院审委会上,主审法官案件汇报完毕后,占涛检察长从证据发生新的变化、诉讼时效期间计算、诉讼时效法律适用和民法契约精神等四个方面发表了检察意见,认为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是正确的,本案应当提起再审。
随后,武穴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各自发表了自己的意见。6月2日,武穴市人民法院采纳了武穴市人民检察院的再审检察建议,对该案作出了再审裁定,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法院审委会还讨论了5起由武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熊毅 张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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