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唐金红
十四年前,一个不经意的选择,让我接触了法律,从此与“法”结下了不解之缘。
九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进入了政法机关,从此成为了一个政法人。
一年前,一个从天而降的机遇,我从事的工作与“法”有了交集,从此坚定了我矢志不渝地做一个政法人的信心。
“政法”二字,“政”字当头,“政”在“法”前,我不敢自认为是一名法律人,仅仅依靠我那浅薄的法律知识和目前来看毫无用处的司法考试资格证,也确实不能证明我是一个法律人,但我能骄傲且自豪地说:我是一个政法人。我的心时刻与“政法”二字绑在一起,我的人时刻会因政法人身份而更具有正直无私、大气凛然之风,所以,我对政法有一种特殊的情结,欲说还休、无以言表。
政法姓“政”,政治是法律工作的灵魂,讲政治是一个政法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对党员干部第一位的要求。作为一名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政法干部,讲政治,首先就是要忠于党,忠于祖国和人民,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做“墙头草”、“骑墙派”;始终坚守为民服务的情怀,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关键时刻能挺得住、冲得上去。十年的工作经历和党员身份,也一次又一次地考验了我的政治意志,检验了我的政治本色。实践证明,我是一名信念坚定、作风过硬、经得起检验的政法队伍中的一员。
政法名“法”,法律是一个政法干部所应具备的基本素养。一个地方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很大程度上是由其法治素养决定的。新形势、新常态下,每一名政法干部都应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我,更不能例外。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吹响,法治建设的使命任重而道远。作为法治枣阳建设大军中的一员,我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带头信仰法治、敬畏法治、坚守法治,举全力践行法治,也许我的行动、我的付出只是沧海一粟,微不足道,但是我愿倾其所有、倾尽所力为挚爱的政法事业添砖加瓦、添枝加叶。
回首走过的岁月,有苦有甜,有欢笑,也有泪水,但更多的时候是自豪且自信,为自己有幸成为一个政法人而自豪,对这样一份崇高的政法事业而自信。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征程中,我将不忘入党誓词中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这一初心,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在平安法治枣阳建设的慢慢征程中,扬帆奋进,砥砺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