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天地】法治梦
雷姣姣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大政方针,对法制建设进行了系统全面的阐述。明确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基本思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法治建设既是重要内容,也是有力保障。法治梦既是理性之梦,又是大众之梦,它需要公众的共同参与,更需要审判机关的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和道路,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现中国梦和法治梦有重要意义。
法治梦的建设设计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的构建,其中司法公信力的确立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司法公信力的确立有赖于法院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廉政建设。
司法公信力,应理解为社会和大众对司法职业共同体、司法行为、司法结果、司法制度乃至对整个政治制度等的信任度。司法公信力确立标志是司法权威的树立。法律至上理念只有在司法审判仅仅依据法律作出时才得以实现,这样的判决才能被人民认可,法院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可是如今,司法公信力在与日剧下,审判没有终局性,有些案子甚至陷入了“再再再审”的局面。
司法公信力是建立在每一个案子公正审理的基础上的,包括审理的程序和结果。所以法院应该从每一个案子抓起,从审理到执行,做到真正的司法独立,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司法公信力的建立有赖于司法独立的真正形成。虽然我国宪法规定了司法独立,可现实却很难实现真正的司法独立,法院或多或少会受到外界的干预,尤其是行政部门,其中很大的原因是行政部门掌握着法院的经费和人员编制。另外,法院内部也是采取行政管理办法,行政和办案不分家。这样的背景下,法官判案就受制于人,难免会出现有失偏颇的判决,甚至冤假错案,所以司法独立的真正实现很重要。法院之外,我国应该从财政上和人员编制上真正做到政府和法院分开,设立政法专项财政和编制,而不是政府领导法院,进而控制法院,实现法院的真正独立;法院之内,应该剔除行政主导型的管理体制,取而代之的是,行政管理与业务办案分开,以业务办案为主导,行政管理为辅助,实现法官办案的真正独立。
对每一个案子的公正审理的前提是法院队伍建设。据不完全调查,我国大部分基层法院出现人员短缺、法官老龄化,甚至断层的现象。如此参差不齐的法院队伍,难免会出现有失偏颇的判决,进而影响司法公信力,造成更加恶劣的社会效应,所以基层法院队伍规模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迫在眉睫。首先,我国应该加强基层法院人员编制,采取一系列鼓励政策引导广大法学专业大学生走进基层法院,扩大法院人才队伍规模;其次,各级法院应该完善法官职务序列制度,推进聘任制书记员、司法警察管理体制,建立科学的法官遴选机制,形成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合理布局,增强法院队伍的正规化;再次,法院应该加强法院人员的在职培训,定期举行培训活动,实现教育培训的制度化、规范化,除了讲座学习外,还可以开展网络教学,强化理论知识的学习,支持法官多岗位、跨部门锻炼,提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等各方面的能力,增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专业化;最后,各级法院应该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落实好关于法官薪酬福利待遇、法官职级待遇等政策法规,提升广大法官的职业尊荣感,增强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职业化。
法院队伍建设一个关键点是廉政建设。各级法院应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群众立场和群众观点,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切实解决法院系统存在的“四风”问题,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查纠“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