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人民检察院 刘家云
因为爱好写作,所以喜欢读书;因为工作和写作需要,不得不读书。读书于我而言,不仅仅是为了消遣,为了打发时光,而是明显带有“功利性”色彩。我通过读书,来增长知识,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更好地适应工作;来揣摩作者的思想,陶冶自己的情操,净化自己的灵魂;来欣赏作者的纵横捭阖、运筹帷幄,拓宽自己的思路,激发自己的写作灵感。
我在学校学的是机械制造专业,毕业后所从事的却是检察工作,是“功利性”读书让我较快地解决了专业不对口的难题;我开始主要写些“豆腐块”似的法制宣传报道,又是“功利性”读书让我顺利实现了从新闻写作向文学创作的转型。
在律诗和楹联方面有较高造诣的岳父健在时,见我偶有文章见诸地方报刊,就建议我买本《古文观止》好好读读。我接受了岳父的建议,不仅买了《古文观止》,还买了《战国策》、《菜根谭》、《论语》、《孟子》等一套中华传统文化读物,读古文虽费时又费力,却使自己像书法爱好者临摹字帖一样,好好锤炼了一下写作的基本功。
品读“四大名著”,我似乎也带有“功利性”色彩。譬如“西游”,当时从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我就把它当作一部预防警示教育历史教科书来读。我边读边反问自己:观音为何不让本事了得的孙悟空直接去取经,而偏要让肉眼凡胎的唐僧前往?唐僧为何能当师父,并成为取经团队的精神领袖?毛病多多的猪八戒为何不腐?观音为何要给孙悟空戴上紧箍咒?唐僧师徒四人为什么能完成取经大业、且最终一个个立地成佛?我将这些思考写成“闲品西游”系列文章,计20篇3万余字,且收录在自己的杂文集里。平时到一些单位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时,我结合自己的读书所得以古喻今,就很受受众欢迎。
前些年,从事办公室工作,公文写作成了我的主要任务。我除了每年至少要读三、五本文学作品外,平时把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学政治、时事和公文写作之上。对“书”的理解,我向来比较宽泛。我认为,“书”除传统意义所指外,还应包括电子书、杂志、报纸,乃至文件、简报、领导讲话等。正所谓处处留心皆学问。我除了读纸质书外,还读电子书,读杂志、报纸,且特别注意研读时事和上级文件、简报、领导讲话。对报纸上的副刊、时评栏目,我从放过,且有不少文章予以剪贴收藏。由于做到了学以致用,我不管是公文写作还是文学创作,都有了明显的提高,且拿到了省作协会员“门票”。
去年,我从办公室调到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部门。这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为了尽快适应工作,我发挥自己的“功利性”读书特长,刻苦钻研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一连读了好几本理论和实践操作方面的业务书籍,所写的两篇调研文章,居然分获国家级和省级大奖。这当然是自己未曾想到的。
做人不可太追求功利性,但读书不可无功利性。“功利性”读书,可以使自己的学习目的更明确,学习兴趣更浓。我的“功利性”读书,着实让自己受益匪浅。
(来源:《楚天法治》2015年第0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