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云) 近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应邀前往罗家桥大道绿色新城小区路段实地察看,见该院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的此路段非机动车道窨井口生活污水外溢,困扰当地居民2年未解决的出行难问题得到彻底根治,现场面貌焕然一新。据高新区综合执法中心主任柯全胜介绍,高新区非常重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并筹措改造资金150余万元,用于管道清淤、更换污水管和将污水引入附近污水处理厂。这是该院通过办案助推流域综合治理的一个缩影。
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能动性,推行“刑事打击先导、公益诉讼主导、民事行政跟进”的工作模式,围绕涉侵害山、水、林、田、砂资源、环境、安全案件“五线出击”,以办案的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服务大冶中心工作。全院31 名员额检察官分别担任流域河道检察长,且与大冶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和湖泊、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8家单位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工作机制,以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积极主动履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共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今年7月10日,该院还发起黄石6家基层检察院共同签署环大冶湖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机制,以有效解决大冶湖跨流域治理问题。10月24日,还应鄂州市梁子湖区院提议,与鄂州市梁子湖区院、咸宁市咸安区院、武汉市江夏区院、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院共同签署建立环梁子湖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机制。
该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从本院刑检部门获取的线索,针对某公司以疏浚高河河道名义,在大冶市金牛镇高桥河无证开采河砂问题立案,向相关职能部门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督促取缔了该违法砂站。通过“益心为公”云平台,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2件。与市河(湖)长办公室、环保志愿者协会、环保攻坚指挥部建立良性合作关系,多渠道拓展案源。今年以来,市河(湖)长办公室先后向该院提供3批问题线索,该院共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余件。
该院通过召开听证会、“圆桌会议”、上门送达检察建议、磋商等方式,主动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乡镇街道加强联系沟通,主动争取支持与理解,最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针对左某等3人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该院不仅将该案起诉至法院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其刑事责任,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追回非法所得款194万元,异地造林34.2亩。对王某等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同样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配合法院前往保安湖湿地管理处开展巡回法庭;针对非法捕捞造成的保安湖渔业资源损失,督促当事人增殖放流鱼苗1.8万尾。
近年来,该院获评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示范单位,1名办案检察官获河(湖)长制工作先进个人;“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讼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受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3宗案件分别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讼执行监督和公益诉讼优秀案例,4宗案件被评为湖北省基层检察院优秀案例。1件案件被高检院拍成电视专题片《案鉴》,在高检院内网等平台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