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笔正义护安宁
这支笔很轻,与普通的笔并无二样;但这支笔却很重,维护公平与正义,维护经济的繁荣与发展,推动社会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前进,履行责任担当,这支笔却有千钓重量。
调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后,唐业继的水平在实践中得到不断提高,获得的篇篇省级一等奖作品见奇不奇,十分淡定。
2005年12月,他采写的审判纪实 《一份特殊的离婚判决书》荣获省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与法同行”征文比赛一等奖。该文向读者讲述了咸宁市咸安区法院审理由妻子吴雅起诉丈夫陆剑雄离婚一案的曲折经过。吴、陆这对在困境中结合的恩爱夫妻, 却因陆的嗜赌且不听吴的规劝而发生冲突了。不得已,吴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陆继而指责吴的起诉,吴服鼠药自杀被抢救过来之后仍坚持离婚,陆因吴的自杀之举转而同意离婚。法官仍按程序调解不离,但双方同意离婚的态度坚决,都争着把财产推给对方,把负担留给自己的主张让细心的法官开始了换位思考。在双方都不愿前去领取离婚调解书之后,主审法官了解到陆已用勤劳的行动表示了悔改,且表明双方其实还深爱着对方。于是,法院一份适时的 “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竟让双方同时开口表示“谢谢法官”。
这个纪实既用这个曲折的爱情婚姻启示和教育着无数的男女,也提示着法官们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须得谨慎细心、明察秋毫,让和谐的阳光洒满诉讼之路。就象咸安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离婚案件一样,虽然用的是判决的方式,但实现的是调解的效果。
他的另几篇获得 一等奖的审判纪实可圈可点:如《“卫士之妹”被拐又被救的故事》,通过对于在一起妇女被拐案的审理,歌颂了人民公安干警为解救被拐妇女不畏艰难、英勇善战、一心为民的精神和意志力。同时强调“玩火者必自焚”,凡做伤天害理之人都将自我灭亡,自掘坟墓。《一位公民的国家赔偿》则记述了发生在武汉市的一起“余祥林版”的杀人冤案。武汉市中院1993年7月23日判决认定吴鹤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其服刑八年之后,由于杀人真凶落网,吴鹤声才得以昭雪,被宣告无罪释放。并依规定获得了国家赔偿。文章没有明说,但事实客观地摆在那里:任你吴鹤声如何的喊冤叫屈,申诉不止,如果不是真凶在八年之后被抓,那吴鹤声岂不就冤沉海底了?!该文从侧面对公检法人员和司法机关提出了一个极为严肃的课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必须充分保护人权,谨防冤假错案的发生。这是该篇纪实对广大司法人员提出的一种警示。
他的作品越写越多,越写越长,越写分量越重。《湖北日报农村版》 曾为他开设了连载专栏,发表过《走向深渊》长篇纪实,其思想内涵也挖掘得越来越深。他的作品,总能让人看到正义、正气、阳光和希望。他是要通过手中的笔、照相机让人看到:正义之路充满阳光。
2003年9-10月,国务院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查禁毒鼠强战役,新华社在全国发了通稿。全国范围内统一对毒鼠强进行了整治,由于全国范围的统一行动,力度空前,不久毒鼠强在中国大地上销声匿迹。
引发这次全国性专项行动的第一原因是一篇读者来信——《查禁毒鼠强刻不容缓》,而此信的作者正是唐业继、肖维平。2003年3-4月,唐业继看到湖北省内的几家报纸《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武汉晚报》《农村新报》多次报道湖北各地因毒鼠强致人死亡的消息,马上引起他的注意。一是他查找了毒鼠强的有关资料。毒鼠强属剧毒类化学物,它的毒性是氰化钾的100倍,是砒霜的400倍,有人称它为“原子能灭鼠王”。对毒鼠强中毒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这种剧毒药是国家没有登记而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违法产品。从1982年开始,国家就对剧毒鼠药的危害予以高度重视,有关部门隔几年就要发布一个禁止制售急性剧毒鼠药的文件,2002年10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湖北省加强鼠药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其内容涉及产、储藏、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对鼠药安全管理起到了规范制约作用。多年来,司法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和刑法规定,对生产制售剧毒鼠药和利用鼠药作案的犯罪行为予以了严厉打击。尽管如此,一些不法厂家和个体劳动者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见利忘义,大肆非法生产和销售违禁剧毒急性鼠药。二是查找全省法院近年来审判“投毒案”的数据;三是解剖一个具体单位,与咸宁中院宣传干部肖维平联系,让他查找咸宁中院近年来毒鼠强审判案的具体数据。四是列出提纲,按照提纲写出初稿……
唐业继边执笔边想,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早一天写好稿子,就会争取早一天引起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这么大,晚一天就说不定又有多少条人命被毒鼠强所吞噬,这事还真不是小事!
唐业继依旧用他的“憨办法”去开“夜车”,这晚加班到凌晨两点,从法律层面上完善了2000多字的稿件。稿件完成上班第一件事就是,分别将这份读者来信《查禁毒鼠强刻不容缓》传真给《人民法院报》及湖北人民广播电台,均在一周内采用。接着唐业继又及时再次整理了该稿,并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办公厅投寄,收到了意料之外又情理之中的反响效果,引起了顶层设计,一场专项行动悄然统一在全国展开。
继国务院发文、新华社通稿发出后,有的省对这场战役还配发了评论员文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都成立了专班,湖北是时任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邓道坤同志挂帅。仅2004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审结涉毒鼠强案件40余起,依法判处了一批罪犯,有效地遏制了毒鼠强案件蔓延的势头。同年这一成效写进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在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庄严公布,留下了历史一页。当年,省法院为唐业继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此后,他还与新华社湖北分社资深记者张先国紧密合作,共同采写的《惠农政策引发争地热潮——湖北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调查》和《警惕“维权行动”畸变成“打土豪”之风》等大要稿件,第一时间发表在《新华内参》,均引起了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的高度重视,对此一一作了重要批示。《惠农政策引发争地热潮——湖北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调查》被评为当年全省法院优秀法治宣传稿件一等奖。受到了现任新华社湖北分社党组书记、社长唐卫彬的充分肯定,并致信唐业继给予了鼓励与新的希望。
清晨,位于武昌公正路附近的沙湖,雾霭飘飘,犹如一个怀抱瑟琶半遮面的少女,让人很想一睹她的芳容。一会,太阳出来了,雾散去了,水面上微波荡漾,四周鸟语花香。那美丽的少女正款款向你走来……这就是今天美丽动人的沙湖,也是当今湖北千湖之省的缩影。
然而,十多年以前,这里却不是这样,夜晚填湖的机器声轰鸣不停,拉土的汽车往来穿梭,湖面在一天天萎缩。唐业继曾在“我为党代会建言献策”中这样写道:1987年湖北省统计局编印的《湖北省情》记载,湖北的湖泊面积在3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1962年以前有1066个,后来由于围湖造田,湖北数量骤减,到1986年只有320个。武汉号称“百湖之市”,近年来却是大湖变小了,小湖变没了,填湖而建的机关大楼和商品楼房却越来越多,笔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在武昌沙湖旁边,10年来我们在办公室目睹沙湖水域面积慢慢缩小,已经缩小三分之一还强,湖泊大面积减少甚至消失,这对城市生态的破坏及其负面后果是很明显的。近年来人为填湖现象引起了舆论关注,中央权威媒体曾经多次爆光,最近央视《新闻1+1》为此呼吁“要沙湖,不要‘杀湖’!”
2012年3月,当唐业继看到湖北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策研究室“我为党代会建言献策”的征稿启示后,夜不能寐。想到武汉周边的湖泊目前大都在遭遇沙湖之痛,信心十足地拿起了笔。下笔之前,他还是有点担心自己人微言轻,因为央视曾经对沙湖的遭遇爆光过,可却没有下文。但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还是让他树立了信心,他深信,以“为党代会建言献策”为题,一定会引发舆论发酵。于是他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建议由立法机关确认发布湖北“千湖名单”,并号召打响“护湖之战”,依法确立湖泊保护的方针、目标、范围,强化生态修复、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和法津责任。为此,他提出了“六五四三二一”的办法:“六保”、“五品”、“四定”、“三治”、“两拆”、“一个目标”。这些办法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有很强的操作性。我们摘录其中的两条:
“六保”:围绕保湖名、保面积、保水质、保生态、保功能、保景观,开展宣传、执法、治理行动,严肃查处非法填湖、排污等行为,公开爆光典型案件,把《湖泊保护条例》落到实处。
“一个目标”:在让“千湖之省”碧水长在的这一生态目标上下功夫,做文章,为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这次“我为党代会建言献策”活动,共收到1万多条竟见和建议,活动结束后,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策研究室组织专家进行了评选,共有18篇文稿获奖。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10篇。唐业继同志的建言荣获三等奖。
这篇建言虽然只荣获了三等奖,但却引发了决策层的高度关注和专题研究。湖北日报专门辟出专栏,共出版91期;湖北省专门成立了《湖北省湖泊志》编纂委员会,出版了上中下三册《湖北省湖泊志》;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不久之后出台了《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严规重典守护湖泊、河流的清澈洁净……
唐业继为此受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彰,并将该文印发,供学习借鉴。时任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田昌兵批示:“唐业继同志以公民心、新闻眼、赤子情为党代会建言献策,值得学习;荣获三等奖,值得肯定与表扬。望继续发扬。”
备受国内和海外广泛关注的以刘汉、刘维等人为首的36人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湖北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前后历经三级法院专班人员共200多个日日夜夜的拼搏战斗,打赢了一场场“急、难、险、重”的战斗,更强健了尊法、执法、司法、守法的肌体,胜利地谱写了中国法院历史上“涉黑案”公开审判的新篇章,成为当代中国刑事审判的最新最典型的案例之一,为实践和履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出了突出贡献。
唐业继作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名宣传干部,作为人民法院报湖北记者站的一名记者,在此次宣传工作中成绩显著,省高级人民法院给予其记三等功一次的表彰奖励。
回顾唐业继采写的36000余字的《特别能战斗的法官集体——刘汉、刘维等36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审判工作纪实》荣获2014至2015年度全国政法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二等奖的过程,其“成就感”背后的艰辛付出与能力挑战实属罕见。唐业继以高要求,大决心,严纪律,硬作风,圆满完成了任务。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大地反腐倡廉高潮迭起,打黑除恶风云激荡。一批又一批‘黑老大’被无情地绳之以法接受庄严的审判。在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对湖北给予了高度的政治信任和能力信任-将建国以来我国公开审理的第一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部署的‘全国打黑除恶第一案’,交给湖北办理。”我作为一名省法院宣传干部和人民法院报湖北记者站记者,有决心和信心写一篇字数达3至5万字、小标题达12至16个、力争全面、准确、深刻、生动、形象的历史性纪实报道。”唐业继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于是,他积极请战,在分管院领导的重视与同意后,他优先获准成为了“刘汉案”新闻宣传与舆情引导工作专班的骨干一员。他按照相关重要会议的指示和要求及部署,反复研究制定了详细的采写工作方案,介入不过早、不过度,不“舆论审判”,不“未审先判”。既与时俱进,又尊重司法规律,避免误区,搞好明确此项工作的意义、目的、任务、纪律和工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实现最佳效果。
他于2014年3月20日来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刻投入紧张的工作,在咸宁中院领导的具体部署和安排下,集中熟悉刘汉等36人基本案情、新闻发布稿的基本格式、新闻语言表述等,并参与起草预判稿件。通过查阅起诉书、案卷材料,学习庭审提纲,与承办法官沟通交流,重点熟悉了各案的基本案情。
3月31日正式开庭后,他每天晚上和新闻信息员集中学习与讨论当天案件庭审与新闻通稿,了解新要求,明确对外报送的基本内容,加强责任心,提高起草报送稿的写作水平。自3月20日以来,按照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口径的工作要求,合力实现了现场采集与外围传输、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的无缝对接。做到了及时、准确、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
他在深入咸宁40多个日夜里,与宣传专班的同志共同采集、编写、送审、发布新闻通稿43篇,很好地完成了新闻通稿的起草、送审、发布与舆情引导工作任务。在第一时间供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权威性报、刊、台、网媒体直接采用,创造了历史新高和之最。
3月31-4月19日,除清明节三天外,咸宁中院天天开庭审理刘汉、刘维等36人案,天天要有新闻通稿准时发布。这些“新闻通稿”来之极为不易,“采集信息,理编内容,写作模版,修改加工,送审讨论,权威签批”分秒必争,要过近10道“关口”。由于“刘汉案”的信息撰写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专业性强,要确保采写稿件的方向、程序、事实、细节准确无误。他既参加旁听庭审,又参加起草新闻通稿,晚上还要构思工作任务之外心里想定的“大纪实”,压力大。但他克服困难,加班加点,持续高强度工作。每天工作时间15个小时以上,但他毫无怨言。他的老家就在咸宁温泉,坐的士几分钟就可到父母家一趟,但他一直没回去过,只是靠微信和电话沟通联络,得知母亲患重病入院即将进行手术治疗的消息时,也是打电话请弟妹帮助交医药费和照看,而他本人没有请一天假,也没有影响工作。由于他一个多月忘我奋战,废寝忘食,夜以继日,40多天下来,他瘦了10多斤体重。
至今来读这篇长达近4万字的中篇纪实文学,仍让人感到强烈的震撼力。有关专家点评说:这篇纪实稿件,不仅诠释了湖北法官这个特别能战斗的群体形象,体现了正义的公平审判,文明的司法实践,科学的舆情引导,而且提振了人们对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信心!
后来这篇纪实文学经过删改,在《楚天法治》分上下两次发表,计3万多字,16个页码。经湖北省委政法委公示后,向中央政法委推荐,获评2014至2015年度全国政法综合治理优秀新闻作品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