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活动),是一项造福桑梓的民心工程。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学深悟透其理念和方法,把握其重点和内涵,明确工作目标,谋定而后动,为打造共同缔造基层治理的示范样板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共同缔造”活动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实践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我党的群众路线和优良传统之一。“共同缔造”活动,其初衷是为了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新期待。“共同缔造”本身,得依靠人民群众,和群众一起共建美好环境、共创幸福生活。
为正确理解这一理念,一要转变思维模式。“共同缔造”以农村自然湾和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对诸如村庄门口是否建广场、老旧小区是否安装电梯、小区绿化带是否要改为儿童游乐场所等事关村(居)民自己的事,要充分听取村(居)民自己的意见,由他们说了算。地方政府要从过去通过“立项目、出资金”家长式管理主导村庄建设模式中走出来,变“大包大揽建设”为“支持引导激励”,通过“出机制、促保障”实现服务重心下沉,引导村(居)民共建美好环境、共创幸福生活。过去,地方政府大包大揽,出了钱,上了项目,可村(居)民不感兴趣,结果导致项目利用率不高,管理不到位,平时脏乱差,没过几年时间就成了空壳,教训不能说不深。二要遵从村(居)民意愿。项目怎么建,不能一味相信“外来的和尚好念经”,请专家搞千人一面、失去地域特色的建设,而要求遵从村(居)民的意愿,专家只提供技术支持,不能越俎代庖。三要激发村(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村(居)民的思想转变最难,这也是“共同缔造”要瞄准的“靶心”。要射中“靶心”,得尊重群众,遇事多和群众商量,多听听大家的真实意见,不能用“我认为”代替群众认为,不能把项目办成“鸡肋”“盆景”、少数人的福利,而要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唯有如此,群众才能真正拥护,并以主人翁姿态,自觉参与到“共同缔造”中来。
二、“五共”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共同体
“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简称“五共”),是“共同缔造”的基本内涵和核心理念,也是“共同缔造”必须遵循的基本路径和方法。
“共同缔造”这一理念的提出,缘于共同体意识。从外延上说,它包括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三大板块;它所追求的结果,是为了最终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为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所以,“五共”相互依存、相互联系、不可分割,无论是城市更新、乡村振兴还是基层治理,都需要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五者缺一不可。因为,只有做到这“五共”,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其中,他们才会产生一种自豪感、成就感、归宿感,并百般珍惜“共同缔造”成果。
三、广大党员干部在“共同缔造”活动中要有所作为
“共同缔造”落脚点在“缔造”、在付诸实施,让美好愿景变成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一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群众知晓“共同缔造”是什么、为什么要开展这一活动、这一活动与自己有什么关联,从而自觉投入到活动中来。二要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发动群众参与“缔造”,共建美好家园。三要积极谋划,将“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建设试点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做好示范点工作,再逐步铺开,力求取得以点带面效果。四要结合所在机关或部门的职能,投入到“共同缔造”活动之中,加强领导,凝心聚力,创新机制,注重保障,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刘家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