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5 11:07:5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文/刘家云
1989年1月9日,是我院恢复重建10周年纪念日。在这个值得纪念的特殊日子,我和另两名同事一起,面对着鲜艳的党旗,庄严地举起了右手,成了我院当时最年轻的共产党员。
我从踏进检察机关的第一个月起,就向党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并暗暗发誓,从此将献身检察事业,忠实呵护社会公平正义。没想到时隔3年多时间,就梦想成真。从此,我更加如履薄冰,从不敢忘记自己宣誓时所讲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更不敢亵渎当初许下的铮铮诺言。
当时,我是助理检察员、起诉科内勤。我每天提前半小时上班,提开水、扫地、抹桌子、升炭火(冬天),这些“八小时之外”的工作,基本上由我全包。而到上班时间,我除了承担受理、分配、移送案件,登记、保管、随案移交赃款赃物,做业务报表、撰写业务材料和法制宣传报道,校对法律文书等事务性工作,还要办理其他干警一半数量的案件,每天忙得不亦乐乎,但我从无怨言,而且将这些工作做得井井有条。
1988年4月1日,是我结婚的“大喜日子”。每月第一天得上报上月的业务台账、报表,且系手工填报。是日上午8时许,当我向前来帮我筹办婚礼的亲友提出要到办公室做报表时,他们都感到不解,并问我:“难道结婚都没请假吗?”我解释说:“假是请了,但这事就像结婚一样,得由自己去完成,别人代替不了。”
我简单作了交待,赶到办公室,花了两个小时时间,做好业务台账、报表,送科长签字后,又送到院办公室内勤审核。她打趣道:“新郎官同志,我还以为你今天会拖全院后腿的,没想到是你第一个送来。”待她审核结束、确定无误后,我才离开。
1988年底,我院受理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因宗族械斗引发的12人特大故意杀人案,公安机关用拖鞋车随案移送150多件赃物,我一一核对、登记、送赃物室分门别类存放,花了近两个小时时间。案件移送到市院后,他们没有让我们随案移交,但中途来查看过两次,还让公安机关将土炮等赃物拿去做过侦查实验。在他们将该案起诉到中法时,才通知我们将赃物一并移交。我和对方内勤办理交接手续又花了近两个小时。令我欣慰的是,这么多赃物进进出出,没有一件遗失、错落。
我平时对自己要求严格,从不敢徇私枉法。我入党后不久,一被告人的女婿提着一袋桔子找到我家,要求我对其岳父从宽处理。我让他有事第二天到办公室找,并坚持让他将桔子提走。
第二年,我如期转正,且被评为大冶县劳模。一晃,我在检察机关干了37年。这期间,我又先后3次获此荣誉,4次被评为大冶县(市)优秀党员,3次荣立二等功、6次荣立三等功,还相继获评湖北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官、先进个人,黄石市优秀政法干警、检察业务尖子等荣誉。
关注楚天法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