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咸宁市浮山学校,组织开展以“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活动。
“除了肢体欺凌,财物欺凌、侮辱性欺凌也是学生欺凌的一种。”“发生学生欺凌,要大胆发声,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和老师。”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谢云龙对学生作专题普法知识讲座。报告厅内学生们神情专注、认真倾听,整个会场安静有序,讲座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
活动中,检察官联系实际、以案释法,围绕“防治校园欺凌,共护美好未来”的主题,从校园欺凌的含义、校园欺凌的危害、校园欺凌该如何处罚、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结合视频和具体案例进行讲解,引导同学们学会在面对校园欺凌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通过这次学习,让我们明白了正义是最大的力量,法律是最好的武器。”“要大胆自信,敢于对校园欺凌说‘不’。”活动后,同学们纷纷谈起自己的心得。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明辨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增强了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下一步,咸安区检察院将继续立足本职,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等系列未成年人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和内容营造健康和谐美好校园氛围,用法治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黄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