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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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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法律途径”不能成为逃避责任的借口
2020-08-18 15:52:33 来源:湖北日报 点击: 0
文/周磊

      开发商交付的新房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屡次反映得不到解决,最终被告知“走法律途径”;游乐园管理疏忽,致使游客在游玩时受伤,双方就赔偿问题协调不成,园区负责人留下一句“走法律途径”便扬长而去……(8月16日《半月谈》)

走法律途径,是解决矛盾纠纷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但有时一些责任方却抓住人们缺乏维权经验的短板,将“走法律途径”当成了逃避责任、拖延推诿的借口。法治社会,要不断为依靠法律来解决纠纷创造便利条件,让法律途径这条路更好走,群众才会更愿意积极寻求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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