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办理信访案件的透明度,6月5日,团风县人民检察院对吴某信访案进行公开听证。此次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7人担任听证员,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欧建刚、案件承办检察官、村委会代表、承办律师列席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倪小明主持。
案情简介
2019年2月25日,吴某的丈夫胡某(系本案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之夫)在下地劳作返家的途中被肇事者童某驾驶无号二轮摩托车撞倒致死,该案经团风县法院判决由交通肇事者童某齐赔偿吴某华及其两名子女五十余万元,但由于童某被羁押且无民事赔偿能力,导致信访人迟迟拿不到赔偿金。
经调查核实,童某被羁押且无民事赔偿能力,未向被害人家庭支付经济损失。胡某生前每年通过打工和务农能够挣得五万余元的收入,是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家中的“顶梁柱”,其死亡后,家庭立刻丧失经济来源,陷入困境,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吴某身患疾病无钱医治,并且还要抚养孙子、孙女,因手头拮据无力承担两名孩子的教育费用,不得不向亲朋好友求助,才使得两名孩子得以继续读书。
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该院及时告知被害人家属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2020年4月10日,吴某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受理该案后,本院于同日立案,承办检察官积极走访被害人所在村、子女就读学校等调查核实情况,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审查听证程序。
△展示调查证据
会上,在听取了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展示证据及当事人陈述后,听证员认真分析了相关法律规定,围绕该案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证据材料是否充分等问题开展公开评议,并逐一发表意见。听证员评议表决后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被害人及家属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合理合情,应当给予国家司法救助。
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吴某所在村村委会书记汪海棠说到:“她的家庭情况,我很清楚,当时出了这件事情之后村里也参与了发丧、法院审判等。吴某自身身体不好,无法外出务工,只能种几块地勉强糊口,目前两名孩子的学杂费也是由亲朋好友凑齐的。我认为检察院此时向吴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真正传递“检察温情”,解了他们家的燃眉之急。”
“县检察院采用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案件,让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这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而且说明我们的检察院是实实在在为群众解决困难的,这样的做法值得点赞!”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邵鸣岚表示听证会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欧建刚表示,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是很有积极意义的,公开听证既可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参与到检察办案的过程中来,了解检察院办案机制,向社会公众宣传检察新风貌,更可以通过引入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外部监督主体,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办案规范性,提高透明度,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将检察温暖实实在在送到当事人手中。
接下来,团风县检察院将继续推进该案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审批发放程序,确保国家司法救助款项能够及时发放到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吴某手中,助力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渡过难关。
此次听证会的举行,是团风县检察院落实高检院“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重要举措,进一步了深化检务公开,加强检群联系,充分体现了公开与公正的有机结合、办案与救助的有机结合、救助与救济的有机结合,保证了办案质量,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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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曾强坤 杜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