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取蝇头小利,两职校生将自己的银行卡卖给他人,而他们卖出的银行卡最后成了犯罪团伙的洗钱工具。11月27日,本网从武穴市公安局梅川派出所获悉,两职校生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25日,梅川派出所专班民警通过调查取证、审讯深挖,先后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舒某、张某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舒某先后买卖银行卡24张,非法获利一万元;犯罪嫌疑人张某卖出的银行卡涉嫌用于网络诈骗的流水达585万元。
“令人痛心的是,犯罪嫌疑人舒某、张某都出生于2002年,刚满十八周岁,系某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因为自己的无知和贪念而毁了前程,很是惋惜。”办案民警说,他们因为法制观念淡薄和贪图蝇头小利,以为自己只是提供银行卡,没有到场实际转账操作,便不涉嫌违法,实际上,他们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如今等候他们的是法律的制裁。
办案民警及时向校方通报了案情,要求学校以案说法,给全体在校学生上一堂法治课,希望同学们汲取身边人、身边事的教训,管好自已的银行卡、手机卡,不给违法犯罪人员以可乘之机。同时敦促有类似买卖银行卡、手机卡行为的学生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及时采取停卡、销卡等补救措施,以取得从轻处理,以免因一时无知而影响自已的学业和前途。
目前,犯罪嫌疑人舒某、张某等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了解,自公安部"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梅川派出所迅速动员部署,抽调精干警力组建工作专班,迅速开展收网处置行动,先后抓获公安部下发的涉案人员27名,扩线抓获涉案人员1名。
卖卡获利这种行为不仅可能泄露个人信息,威胁财产安全,还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网络信息犯罪、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个人档案污点,影响征信、就业等个人前途。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学生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出售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和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更不要轻信只提供银行卡,而自己不参与诈骗行为就没有罪的说法,切勿为了赚钱而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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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剑 葛韩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