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涉财政资金清收,助力企业化解债务纠纷,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11月25日,黄梅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何剑文一行前往县拘留所对在押的3名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提审,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张忠于,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政协委员朱俊峰参与见证,并共同敦促被执行企业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采取拘留措施
2016年,因工业园区企业发展初期资金紧张,县财政局、经信局、农业局等单位遂向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出借财政资金供其过渡周转,并约定还款期限。2020年11月,多家企业因一直未如期偿还借款,遂被出借资金单位诉至黄梅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在受理该系列涉财政资金执行案件后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并成立执行工作专班,积极与县委县政府领导、出借资金单位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沟通协调,同时采取灵活措施开展执行工作。对资金周转暂时困难仍在生产经营、尚有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采取“活查封”“租赁抵债资产”等方式,维护负债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对拒不配合、逃避执行的“僵尸”企业加大执行力度,尽最大努力盘活企业资产。
其中湖北某建筑设备公司、湖北某食品公司、黄梅某制衣公司等三家被执行企业均已停业停产,且一直拒不如实申报财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黄梅法院执行局克服疫情防控带来的拘留“瓶颈”,在核酸检测、全身体检等一系列检查合格后,依法对三家被执行企业负责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在提审过程中,何剑文结合案件执行情况、逃避执行的法律后果,耐心规劝三家被执行企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拿出负责态度、拿出还款诚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主动对接出借资金单位,尽快与其达成和解协议。在“软硬兼施”的强大攻势下,三家被执行企业均表示将迅速采取行动,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案结事了。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涉财政资金案件执行力度,坚持债权人和债务人利益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的原则,用足、用活、用好执行手段,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黄梅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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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毅 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