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红安法院!感谢万庭长!为方便群众办事,牺牲周末休息时间,还影响了吃午饭,快速为我们化解了离婚纠纷。”11月20日,红安县觅儿寺镇某村妇女叶某某赶至红安县人民法院,给该院立案庭庭长万福红送来一面鲜红的锦旗,锦旗上“无偿加班为百姓,悉心调解化纠纷”的大字格外引人注目。
叶某某系一起离婚纠纷的原告,2014年向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第一次离婚诉讼,武昌区法院未予支持其诉讼请求。2017年3月6日,叶某某与其夫在武汉市黄陂区按揭购买一套房屋。2020年7月23日,叶某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武昌区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户籍地在红安县,该案应由红安法院管辖,裁定将案件移送红安法院处理。
为及时妥善化解纠纷,红安法院立案庭庭长万福红电话联系在武汉某大学务工的蔡某某,电话那端的蔡某某情绪激动,称其不同意离婚,希望在法院的调解下与叶某某和好。而叶某某表示已给过蔡某某多次机会,此番坚决要求离婚。为充分保护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万福红要求蔡某某回到红安处理纠纷。蔡某某表示,其在武汉某大学从事厨师工作,只有周末学生放假才有闲暇。
为便利群众诉讼,庭审于11月14日(周六)进行。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双方就离婚达成共识,但对房屋分割争执不下。万福红又耐心细致做调解工作,终于达成双方共有房屋本次诉讼不处理,以后处理房产必须为孩子预留30%份额的离婚调解协议。
(
熊毅 程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