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黄梅县人民法院独山法庭在下新镇蜒螺地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吸引了不少村民前来围观。
原告黎某与被告何某均系下新镇蜒螺地村村民,两人既是邻居,又是亲戚。2020年8月4日,双方因砌墙问题发生争执,原告黎某认为自家砌墙已征得村委会同意,系合理合规;被告何某认为原告是私建房屋,且砌墙会堵塞自家排水管,影响排水。双方在争执中引发肢体冲突,在混乱中,原告黎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经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均未达成一致赔偿意见。故原告黎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60868.4元。
因邻里纠纷在农村较为常见,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社会风气,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独山法庭遂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村民身边,并邀请2名当地人民陪审员共同参与庭审,助力案件调解。
在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娴熟的法官主持下,案件经过、事实证据、双方意见在法庭上逐步呈现。经过法官释法明理的劝说,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逐渐平复情绪,同意各退一步,接受法庭调解。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黄梅法院巡回审判进乡村的做法,受到了当地村民的一致称赞。庭审结束后,法官就生活中常见矛盾纠纷的处理方式向村民们进行宣讲,引导村民们在邻里相处中友善和睦、守望相助,遇事要学会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切莫因一时冲动引发不必要的纷争。
(
熊毅 吴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