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赵星明 陈咏梅)“分、分、分,学生的命根;考、考、考,老师的法宝”;“要想考得好,就往死里搞”。……这些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流行的校园顺口溜,放在现在似乎仍然是真实的写照。全社会都关注考试成绩,不关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教育目标,仅以学业成绩来进行教育评价,这种较为片面的质量观在教育实践中带来了一系列负面的效果。
在评价内容上,重考试分数忽视学生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在评价方式上,重最终结果忽视学校进步和努力程度;在评价结果使用上,重甄别证明忽视诊断和改进。……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制约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这些不良后果是显而易见不容置疑的。
面对这些突出问题,《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中强调:“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是推动中小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举措,是引导社会和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加强和改进教育宏观管理的必然要求。” 将品德、心理健康、兴趣特长以及学业负担等五个方面二十个关键指标,充分纳入教育质量的评价体系中来,改变过去主要依靠经验和观察进行评价的做法。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考查学生进步的程度和学校的努力程度,改变单纯强调结果不关注发展变化的做法。将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注重促进学校建立质量内控机制,改变过于依赖外部评价而忽视自我诊断、自我改进的做法。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势在必行
面对教育部等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对推进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我们教育工作者必然要领头适应新形势,把好新要求。树立全面、全程的教育质量观,完全确立新的评价理念,把新的评价理念变为可操作的评价实践。为落实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积极发挥我们教师对教育评价的导向作用。大力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把学生发展状况作为评价教书育人质量的内容,即直接看培养对象本身。教育质量最终要体现在学生的发展上,力求体现育人为本的思想,转变教书育人质量观和评价观,对学生进行全程全面评价。(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