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打开朋友圈,纹眉,美甲,美容美发......不经意间,你是否发现“医美”团队已经占领微信朋友圈的半壁江山。个人采购医疗美容产品,通过微信朋友圈推广做起非法“医美”生意,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监督立案一起“医美界”涉嫌危害药品安全犯罪案件。
经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审查认定,2017年初,违法行为人余某到广州采购多种用于医疗美容的产品回黄石后,通过租用场地改造成医疗美容治疗场所,在微信上以工作室团队的名义发朋友圈广告,招揽生意。2018年3月,被害人王某想消除眼袋,经朋友介绍后通过微信与余某取得联系,余某称有一款名为“熊猫针”的进口药品可以消除黑眼圈,随后王某花费1500元在余某处治疗。15天后,被害人王某感觉眼圈肿胀且眼袋未消除,遂找余某理论退款却遭拒绝。经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余某进行调查询问,查获其用于医疗美容器械及药品共计25个品种14箱,对其中扣押的部分药品的标识及使用说明进行信息比对后发现,“玻尿酸”及“蛋白线”均为未经国家注册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橙毒”及“粉毒”两种药品均没有国家批准文号,经鉴定上述药品均为假药。
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认为,余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遂通知公安机关立案。(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