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戴小巍 余勐
记者从5月24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日前,湖北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印发文件,明确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监察委及司法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要求检察机关要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举措,处理好依法监督、维护公益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稳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展开。
据悉,《意见》立足全局,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置于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作为服务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从基本要求、工作部署、机制衔接、经费保障、个案办理等各个角度,明确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监察委、法院共同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要求,提出了丰富而有力的具体举措,有效强化了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搭建了凝聚共识的平台,形成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
当天的电视电话会议上,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永金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 《意见》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凝聚形成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力的重要方式,是检察公益诉讼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指引,抢抓机遇、趁热打铁,把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与关心转化为强大动力和务实行动,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的整体格局中发挥好“主力军”作用。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工作要求,鼓足干劲,积极推进,切实做好汇报沟通,形成落实《意见》的良好外部环境;以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完善公益诉讼一体化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平台建设,与行政机关共同做好公益保护者;抓好宣传,营造贯彻《意见》、保护公益良好氛围;全力抓好《意见》贯彻落实,以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责任意识,依法履职,稳步推进,为发展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加强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作出更大贡献。
来自省法院和27家行政执法机关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当天的电视电话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