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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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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检察院开门办案释法说理受欢迎
2018-05-07 22:49:33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楚天法治讯(袁 龙)“我认为,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涉案金额不高,何况嫌疑人毕竟也拖了几十车土方过去,能不能不批捕?”
    “在农村像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如果不打击,对企业今后正常运作非常困难,我建议必须要批捕!”
    5月3日,在大冶市刘仁八镇派出所,大冶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对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捕的一起涉黑涉恶的强迫交易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并走访和听取相关单位及群众意见,通过开门办案形式进行释法说理,积极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努力拓展执法办案效果,获得群众好评。
    2017年底,犯罪嫌疑人邹某等人在获知大冶市龙凤山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有场地回填工程后,欲获得该工程施工承包权被拒绝。在龙凤山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考虑工农关系,将该项目承包给被征地农民施工情况下,邹某等人未经许可擅自将数十车废土拖运至回填工程位置,然后借故阻止工程项目承包人施工,并对项目承包人聘请的运土司机进行言语威胁等方式阻扰承包人施工,工程承包人后在迫于无奈情况下,只好同意支付给邹某等人两万元所谓填土费用。
   大冶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检察官在承办该案过程中,根据本案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特点,深入发案地进行走访听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依法对相关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通过公开审查等方式着力拓展执法办案的社会效果。
   参与公开听证和接受走访的乡镇工作人员代表、农村基层组织代表、群众代表以及人民监督员均对检察机关开门办案做法点赞,认为检察机关深入基层办案,不但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正,更是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受害单位更是对检察机关为非公企业保驾护航,努力营造健康安全发展环境的做法拍手叫好。(编辑 彭小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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