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汪煜宏)3月28日,大冶市政府、大冶金湖街道办事处在大冶主持召开了《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重金属污染防控区农田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工程验收专家评审会。会议邀请了中南大学教授薛生国、北京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李慧颖、黄石市财政局王志梅等6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黄石市环保局、大冶市政府办相关领导,中环循(北京)环境技术中心等单位代表30余人参加了评审。
上午9点,专家组一行前往金湖农田土壤修复示范基地,进行现场踏勘。随后,在阳光沙滩举行验收汇报会。会上,金湖农田土壤修复示范项目施工单位---中环循(北京)环境技术中心对该项目总体实施情况和验收内容作汇报。
验收专家组察看了项目实施现场、查阅了相关材料并听取了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情况的汇报,经过质询与讨论,专家组认为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完整,施工过程规范、质控措施有效,完成了合同规定的修复目标。
据悉,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于2015年6月18日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与中环循(北京)环境技术中心签订大冶市重金属污染重点防控区农田土壤修复示范项目合同,修复农田面积283亩,合同期限为四年。该公司主要采取生物修复方法,采用适合当地种植超富集型植物吸附土壤中的重金属,整个修复工程包括农田土壤详细采样分析、污染源隔离、农艺措施及土壤改良、农田水利及基本建设、富集型植物培育与种植、其它植物种植与筛查、自检分析及优化,通过分区修复、植物修复、土壤改良等修复方式,利用种植蜈蚣草、圆叶遏蓝菜等富集型植物对土壤中的镉、砷等重金属进行吸附,通过几轮的种植和试验,实现修复区农田土壤镉、砷浓度达到修复绩效目标。
大冶市土壤重金属综合治理工作,坚持“控源、调理、调整、修复、恢复、示范”十二字方针,通过不断摸索、探讨、实验、实践、论证,逐步达到可作为湖北样板、全国示范的目标。(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