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杨运红)4月12日,由大冶市检察院集中提起公诉的4起刑事案件在法院按简案快办程序进行公开开庭审理,5名被告全部当庭认罪,这是大冶市检察院推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后,首例适用简案快办程序审理的案例。
为了更好地解决刑事案件日益增长、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大冶市检察院通过集中审查、集中讯问、集中起诉、集中出庭支持公诉等简便高效的办案流程,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横向沟通,注重完善相关机制的基础上,实现了“简案快办、轻案速办、专人专办”,不仅节约了司法成本,而且提高了司法效率。
在12日开庭的这4起案件共涉及5名被告人,其中2人涉嫌危险驾驶罪、1人涉嫌容留卖淫罪、2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
庭审中,鉴于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对适用简案快办程序无异议,公诉人精简出庭举证、质证和答辩模式,整合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阶段,宣读起诉书同时提出量刑建议,5名被告全部当庭认罪并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法院当庭宣判。
实现“轻案、简案”集中起诉、快速审结的关键在于公诉案件繁简分流制度的具体实践,此次集中审理的4起案件,就是通过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分流出的简案快办程序案件。(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