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石红 陈西林)近日,为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和处理信访案件的外部监督,阳新县检察院邀请了两名人民监督员、一名律师参加了罗某诬告陷害案件的申诉接待。
在阳新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接待室,两名人民监督员、一名律师与检察官一起接待了申诉人罗某及其代理律师。首先由检察官将相关的案情作了详细介绍,在听取罗某的申诉意见后,两名人民监督员帮助罗某分析其诉求是否合法,认为鉴于该案因证据不足造成错误羁押,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申请国家赔偿是合理要求,对其合法诉求表示支持。
此次接访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申诉案件信访接待的全过程,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公信力,强化检察机关办理申诉案件的外部监督,增强申诉人对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认同感。
2015年,该院建立了律师预约参与检察机关涉检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实现律师接访与检察接访的有事互补,促进信访矛盾依法化解。据了解,自该工作机制建立以来,该院已邀请律师参与接待群众10余次,化解信访积案3件,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部分信访人由于不懂法律,在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将信访作为‘申冤’的唯一途径,很多本应走司法程序解决的案件进入了信访渠道。”该院党组成员贾健说,“深入开展律师协助接访,是推动依法信访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引导信访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纠纷、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