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蔡明仪 陈曦)近日,阳新县检察院在深入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监督活动中,立案监督2起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阳新县检察院多次走访县国土环境资源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林业局、农业局、公安局等部门,深挖细核涉案线索,通过查阅台账,着力发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线索。
经排查发现,2016年,阳新某混凝土公司(法定代表人乐某)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阳新县三溪镇某村土地用于该公司经营。经现场勘测,该公司用地地块总面积为18.64亩,其中耕地12.06亩,草地0.38亩,水域及设施用地5.26亩,其他用地0.94亩。该地块中建有占地面积为0.18亩的建筑物,原耕地层已破坏,地块其他面积均被碎石堆积覆盖,原耕作层已破坏。
2016年6月,阳新某村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胡某)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该村土地建设村民文化活动中心,经现场勘测,该村委会非法占用土地面积为16.97亩,其中耕地为11.85亩,林地4.3亩,该地块中建有占地面积为3.88亩的建筑物,其他部分被建筑垃圾和乱石渣土覆盖,原耕作层已破坏。
2月27日,该院向阳新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将以上2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审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结合本县实情,紧盯矿山开采、土地林地破坏等环境资源类犯罪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已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环保领域相关刑事犯罪2件2人,批准逮捕1件1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3人。(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