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周瑞芬)近年来,阳新县检察院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全力打造“阳光检察”,确保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和检察职能良性互动。
第一、搭平台。一是打造“一站式便民受理平台”。先后将控申、案管等多项工作分别集中办公。在办公楼内外设置电子显示屏,在每一个服务窗口放置“便民告知栏”。构建检察“两微”和门户网站在线咨询等网络互动平台。方便群众诉求。二是打造“人性化检民互动平台”。推行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机制。围绕远离毒品、拒绝网瘾等主题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教育12次,受到广大师生、家长的普遍欢迎和好评。三是打造“多元化意见反馈平台”。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拟不起诉等11类情形14次,参加观摩庭审、社区矫正等活动26次。建立了涉法涉检网络舆情应对处置机制,主动接受网民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第二、建机制。一是建立公益诉讼案件公开整改机制。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场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8次,督促整改落实到位。二是落实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邀请12名律师组成顾问团参与信访接待工作,邀请律师接待群众10余次,化解积案3件。三是深化以案释法机制。严格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对不捕不诉等七种情形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宣告10余次,既做到“谁执法、谁普法”,又防止“案结事未了”。
第三、出效果。一是促进职能延伸。如长江流域余家山采石厂倾倒渣土案,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保持公开化、持续化监督,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迅速启动整改工作,清理长江流域渣土19万方、补种树木300多棵。二是推动矛盾化解。如信访人徐某某因宅基地分配一事不服阳新县法院行政判决,多次上访。我院邀请顾问团律师和信访人以及信访人村委会三方,经过公开化阳光协商,村委会同意对徐某某相关诉求进行补偿,信访人明确表示不再为此事上访。三是提升司法公信力。如2017年的龙港镇李某等3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死者为刘姓,犯罪嫌疑人为肖姓,肖、刘两姓在当地长期存在族姓械斗纷争。为防止社会矛盾激化,我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专门邀请专家开展痕检及死因鉴定,对被害人死因公开听证,平息了一场即将发生的族姓械斗,提升了司法公信力。(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