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许若文 叶萌) 近日, 黄石港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强奸罪依法批准逮捕袁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打响黄石港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枪。
2017年11月,一陈姓女子(24岁)因无力偿还信用卡欠款,将信用卡放在袁某某(男,39岁)设立的信息咨询公司“养卡”,由该信息咨询公司代为偿还信用卡欠款,并从陈某处收取手续费牟利。2017年12月,陈某用该信用卡消费4730元后未还,袁某某以陈某不还钱为由,纠集该信息咨询公司员工丰某某、曹某某、于某某、丁某某(女)等人将陈某非法拘禁,在拘禁期间采取暴力、威胁手段逼迫陈某脱光衣服,并强迫陈某写下数额为35000元的欠条,丰某某、袁某某还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陈某趁机用手机报警,公安机关才将其解救。
案发后,黄石港区检察院迅速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从严从快对袁某某、丰某某、曹某某、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该院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由于该案中丁某某作用较小,情节较轻,又系初犯、偶犯,该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同时,该院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补充侦查意见,要求其深挖该公司背后是否涉嫌其他涉黑涉恶或经济类犯罪。
今年来,黄石港区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院党组积极行动,迅速部署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班,与公安机关加强联系、沟通,突出重点打击10类涉黑涉恶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扫黑除恶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