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胡洁明)“你好,我们是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根据专业心理咨询师提供的心理健康测试量表,现在对你的心理状况进行一个简单的测评,测评结果对案件事实部分不产生影响,请不要紧张,按照自己的直觉作答就可以了”。
3月19日下午,在大冶市看守所,检察官陈芳梅正对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测评。
心理测评与心理疏导是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当前着重关注未成年被害人(尤其是性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有所不同,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依托大冶市看守所关押黄石地区的全部涉案男性未成年人这一特点,与该院驻所检察、大冶市看守所共同探索建立针对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测评与疏导机制。
该项工作在对羁押的全部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状况进行初步测评的基础上,由该院专门聘请的心理咨询师等专业测评人员出具心理测评报告,为进一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心理干预、心理疏导、心理矫正工作提供依据。同时,对于心理状况不稳定或有其他问题的涉案未成年人,该院未检组将以合适方式告知其法定代理人,并由聘请的心理咨询师一对一进行心理咨询与疏导,驻所检察及大冶市看守所的民警同步对上述对象进行重点关注、及时帮助,强化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个别矫正和分类教育。
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根本。下一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组将继续联合院驻所检察、大冶市看守所、大冶市司法局进一步开展针对关押服刑的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活动,拟从专题法治宣传教育、心理测评与疏导、刑罚执行监督等方面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该院未检组也探索联合妇联等社会帮教力量,针对因家庭成员沟通和相处方式存在明显问题影响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育的,开展亲职教育和亲子沟通辅导,帮助构建和谐健康的家庭模式,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