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三个要求”积极开展“3•15” 活动
通讯员 余再权 彭鸣天
3月15日上午,江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江陵县消费者委员会、江陵县广播电视台、江陵网、湖北和庆置业有限公司联合30个部门、69家企业深入开展江陵县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深化“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维权年主题。
江陵县副县长周凯亲临活动现场进行指导,全面了解消费维权工作情况,与企业负责人和消费者亲切交谈。并发表了题为《引导品质消费,强化维权共治,为实现消费者美好生活营造便捷安全放心环境》的主题讲话:一是要求该县各部门、消费者组织全力合成消费维权的“主力军”,对制售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出重拳、下狠手,合力围歼,斩草除根;二是要求该县广大经营者自觉安装消费维权的“助听器”,认真倾听消费者声音,高度重视消费者诉求,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确保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三是要求该县广大消费者追求品质消费,依法行使权利,着重当好消费维权的“监督员”,对“指挥部”决策部署好不好、“主力军”作战能力强不强、“助听器”社会效应大不大进行监督,使营造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主会场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舞、渔鼓小曲、魔术、有奖答题方式、4个分会场采取播放录音方式重点宣传了2018消费维权年主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
活动现场共设立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欧盟国际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宣传栏1个、本地优质产品和服务展位92个,咨询服务台14个,宣传展板79块,悬挂宣传条幅17条、横幅11条,现场发放消费知识和消费维权知识宣传资料3500余份,接受消费者现场咨询105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5件,现场调解处理1件,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现场为1户省文明诚信示范企业、1名市十佳消费维权志愿者、1名市十佳消费维权义务和解员、1名市消费维权特别贡献奖、3户市农资经营示范店颁发了奖牌。
石首:交警开展农村面包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通讯员 许静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面包车源头安全管理。近期,石首市公安局各派出所、各交警中队积极开展农村面包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杜绝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发生。
该行动一是各派出所、交警中队对辖区内7座以上农村面包车进行全面排查,摸清面包车数量、车辆年检、车辆报废、保险有效期、车主信息和联系方式等各项信息。二是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非法改装以及无牌、无保险、无年检的车辆,督促车主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坚决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三是加强路面管控,依法严管严查。针对农村面包车超员、超载、违法载货等违法行为多发的实际情况,各派出所、交警中队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查纠相结合的灵活勤务模式,对过往的农村面包车进行逐辆检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送法援下乡 展巾帼风采
通讯员 鲁卫东
近日,石首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全体司法行政系统13名妇女同志到市久合垸乡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3月8日上午9点法律援助中心邀请石首市人大代表、湖北忠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徐祥等律师一道带着法律宣传资料及物品准时到达目的地,拉横幅、摆放咨询台,年轻的女同们披绶带,手拿宣传资料,向前来参加活动的久合垸乡、团山镇、高陵镇的群众发放宣传物品。活动现场气氛活跃,人头攒动,不少群众到咨询台前询问涉及关于农资生产及土地承包法律方面的问题,工作人员面临这些问题都一一作答,前来咨询的群众都满意而归。现场发放资料1000余份,受理案件3件,接待咨询20多人次。
这次活动的开展,展现了司法行政系统妇女同志们的风采,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赞誉。
紧急!搅拌车抛锚十字路
暖心!热心交警帮推车
通讯员 赵修倩 黄腾
日前,江陵交警在早高峰时段,及时帮助了一辆抛锚重型水泥搅拌车,及时消除了路面安全隐患,有效维护了交通秩序。积极主动的行动,得到了驾驶员及过往群众的点赞。
13日当天上午8时左右,正值江陵交警早高峰时期,一辆重型水泥搅拌车在江陵大道与荆江路交汇处,等待红绿灯时,因离合器失灵而抛锚。考虑到正是早高峰期间,车流量大,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引发事故。副大队长胡军立即找来三角警示牌摆放在车辆后方,召集了周围的执勤人员帮助推车,民警陈小峰指挥四面交通,确保推车人员的安全。
可这重型机动车不是说推动就推动的,执勤人员一边喊着一、二,一、二,一起用力,随后志愿者也加到了推车队伍中。通过5分钟的努力,水泥车顺利推到了对面的停车位,民警细心嘱咐驾驶员做好安全措施,等待修理救助。驾驶员对民警的给力帮助表示感谢,过路群众纷纷点赞。
此举在逐渐温暖的阳春三月,如清风拂面般清爽。江陵交警在辛勤工作的同时,力所能及帮助热心的服务人民群众,不仅树立了良好的交警形象,更进一步的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
酒后驾车不悔过,重蹈覆辙被拘留
通讯员 李辉
3月15日,荆州公安交通管理局三大队行政拘留一名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人。
3月14日夜间,荆州交管局三大队杨场警务站民警在荆监一级公路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民警在检查一辆号牌为鄂DCU5**的小车时发现,该驾驶人陈某满身酒气,经检测,驾车男子酒精测试结果为45.9ml/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无法出示证件。民警通过公安网络信息平台查询,发现陈某在2018年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江陵交警大队处罚,驾证被扣留,此次系其第二次酒驾。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三大队对陈某处以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并报请开发区分局批准,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陈某因酒驾被处理后,本应接受教训认真悔改,但其不思悔改抱着侥幸心理继续酒驾,不仅被吊销驾证,还被关进了拘留所。陈某在拘留所内虽然悔恨不已,但是为时已晚。
洪湖交警大队收到群众赠送的一面锦旗
通讯员 熊伟
日前,洪湖市汊河镇沿湖村一组村民沈某章等三人带着一面锦旗来到洪湖交警大队,大队长王功武接待了他,问明情况后,安排事故调处科科长杨文兵进行对接,沈某章将一面写着“伸张正义、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杨文兵手中,对洪湖大队克难攻坚侦破“2.20”交通肇事逃逸案表示感谢。
2月20日晚9时39分,S214省道洪湖市汊河镇沿湖村路段发生1起交通事故,1辆小车撞伤一男子后驾车逃逸。案件发生后,洪湖大队高度重视,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工作专班,全面开展案件侦破工作,通过7个昼夜的连续作战,成功破获了“2.20”交通肇事逃逸案,并将犯罪嫌疑人吴某朋抓获归案,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受害人家属讨回了公道,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接过锦旗后,杨文兵代表洪湖大队对群众支持公安交管工作表示感谢,并表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永远是公安民警的天职。在今后的工作中,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打交通肇事逃逸违法犯罪,决不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全力维护洪湖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松滋:辅警李刚巡逻履职尽责获赞扬
通讯员 胡永忠 李昌斌
3月12日,家住松滋中心城区的周女士带着全家人的感激之情,给松滋新江口中队辅警李刚送上了“感谢人民好交警 助人为乐新风尚”的锦旗。
前不久,周女士驾驶二轮摩托车后载其父亲,沿民主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行至长安路时,一辆白色小车将同向行驶周女士驾驶的摩托车刮倒。事发后,小车司机不管不问,扬长而去,正巧这一幕被骑警用摩托车巡逻至此的辅警李刚看见,他一边迅速报告中队领导,一边立即驱车追赶,追至民主路与乐乡大道交汇处,终将肇事车辆拦停。李刚告知车辆驾驶人在长安路刮倒他人后逃逸的法律责任,并将其移交前来处警的民警。周女士及其父亲的伤情得到及时医治,车辆也得到了赔偿。
周女士一出院,就制作了“感谢人民好交警、助人为乐新风尚”锦旗,带着全家人的感激之情到中队致谢。
(本期主编:孔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