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方雪 杨运红)为了更好地适应案件日益增长的审判工作需要,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确保司法公正,3月8日上午,大冶市公、检、法、司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联席会在大冶市检察院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中钢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林海峰、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军、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加顺、市政法委法治办副主任刘立新及公、检、法、司相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大冶市公、检、法、司四家单位刑事业务骨干就刑事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及开庭审理阶段推进繁简分流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刻、详细的剖析,并就对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的适用范围、繁简分流类型刑事案件的证据标准达成了一致意见。
会议认为,推进繁简分流是进一步优化配置司法资源,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办案效率的必要方式。下一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一是结合大冶实际进一步明确繁简分流的案件类别及适用范围;二是明确繁简分流各项流程的简化程序,对使用繁简分流的案件进行标识,批量式移送;三是确定繁简分流过程中侦、诉、审各环节的办案时限;四是公检法三机关均可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前调查,提升审前调查的效率。
大冶市公、检、法、司四家领导均对此次会议表示肯定,强调此次联席会议是大冶市公检法司机关繁简分流的启动仪式,是公、检、法、司机关之间信息互通、达成共识的标志,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为法治大冶作出自己的贡献。会上同时还讨论了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协调意见等问题。
大冶市检察院检察长邓中钢表示,检察机关将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协调完善繁简分流的若干意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司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推进大冶法制建设和诚心社会的建设。始终保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横向沟通,确保沟通渠道通畅,注重完善相关机制,加大宣传,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形成大冶特色、亮点。(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