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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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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检察院深挖自身潜力 推动检察调研跨越式发展
2018-03-07 16:39:05 来源:楚天法治 点击: 0

    楚天法治讯(陈力炼)2017年,阳新县院深挖自身潜力,狠抓任务落地,主动担当作为,实现了调研工作跨越式发展。全年共发表调研文章72篇,同比增长350%。其中国家级5篇,同比增长400%;省级39篇、同比增长550%;市级28篇,同比增长180%。
    一、领导重视支持。一是党组专题研究部署。该院检察长瞿义强一直对调研工作十分重视,定期听取负责同志汇报情况,一起研究任务分解方案,一起商议落实细节。院党组将调研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4次在党组会上研究部署有关任务,确定院领导任务数,使工作得以强力推动。二是院领导率先士卒。从检察长开始,全体班子成员按照任务分解方案,率先士卒,身体力行,带头撰写调研文章,全年在省市以上杂志报刊发表文章28篇,占发表总数72篇的38.89%,不仅为全院干警树立了榜样,而且减少了调研任务落实的阻力,普通干警参与调研的自觉性有所增强。三是分管领导重视。副检察长倪承桃在经费支持上予以倾斜,鼓励寻找发稿渠道,确保调研成果及时得以刊发;副检察长陈建华多次修改完善调研任务分解方案,使调研任务分配更加科学合理,易让人接受。具体指导和参与督促催稿,使调研任务完成更加迅速。
    二、强化压力传导。调研负责同志直接找普通干警落实任务,很多时候震慑力不够,难以保证任务如期完成。不少同志虽然安排有任务,文章却一直渺无音信。针对这一情况,该院从2个方面入手,着力破解这一难题。一是巧妙安排任务。改变往年直接将任务确定到普通干警的做法,而是将任务数分解到各内设机构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自行确定人选撰写,到了任务节点直接找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催促交稿,给撰写人员安上“紧箍咒”,解决调研工作负责同志压力向下传导不强的问题。二是定期通报进展。调研任务多数从下发任务到交稿时间跨度比较长,如果不经常催促,容易被忽视,最终导致稿件无法完成或者质量不高等问题。针对这一问题,该院除口头催促之外,着重营造交稿氛围,让分管领导把这项工作记在心里,保持督促;让干警把撰写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发信息17条,通报稿件上交数量情况,督促干警合理安排时间撰稿;通报稿件采用情况,以他人成果传导撰稿压力。
    三、深挖自身潜力。勇于尝试,激活更多的力量参与调研,调研工作才有一线生机。一是深挖干警潜力。机关里有句顺口溜“宁可喝马尿,不能写材料”,很多同志对调研就是这种心态,对下达的调研任务较为抗拒。另一方面,也有干警工作责任心强,虽然分管领导已经安排了任务,但我们提出要求再次撰稿的请求并未遭到拒绝。如该院公诉部陈玲,其分管领导已安排2篇任务给他,在该院调研负责同志提出要求后,她还是答应并如期交稿,顺利完成了任务。她撰写的3篇文章先后被发表11次,占该院发表总数的15%。有的干警因为工作很忙,没有被安排任务,该院根据情况也尝试找工作较为负责的同志沟通,请他们支持工作。如案件管理部陈绪丽、余文慧等人虽然一直表示工作很忙,不能保证完成任务。但经多次劝说,也答应支持工作,分别完成了1篇文章。二是激活其他检察人员的力量。探索发挥借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新进人员的力量,激发检察调研新活力。主要方式是选择有一定基础的检察人员,以老带新撰写文章,共发表文章5篇。如预防部门来自教育局的借用人员何俞晓,由办公室负责指导,完成1篇文章;文印室临时聘用人员邹静怡和负责办公室事务工作的新进人员董文娟,由副检察长陈建华亲自指导,撰写了《浅析交通类共享经济引发的治安问题及治理》,获省法学会犯罪学会二等奖。
   四、出台奖励措施。近几年调研工作缺乏奖励机制,一定程度影响了干警创作的积极性。尤其是该院原先参与调研工作的2位同志,是2016年从外单位借用,工资一直由原单位发放,近2年的时间,看到自身与正式干警之间的待遇差别,能坚持下去十分不易。绩效考核的有关政策出台后,该院积极响应市院号召,迅速出台奖励措施。一是将奖励纳入绩效考核。在探索出台奖励措施过程中,科学规划,大胆探索,合理解决奖励资金来源、奖励与绩效挂钩、奖励标准等问题。通过与绩效挂钩,将奖励措施融入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避免了只奖不惩的情况,使奖励措施更加科学合理、促进工作。二是迅速兑现奖励。奖励措施出台使调研负责同志干工作有了底气,该院迅速发动宣传,承诺年底前为撰稿的同志兑现奖励,进一步凝聚了积极参与调研的共识,为任务分解方案的圆满完成削减了阻力。另外,该院让2位借用人员拿到了等待已久的“辛苦钱”,不仅化解了他们心中的“积怨”,还树立了标杆,使调研工作安排变得更加顺畅。(编辑 彭小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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