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杨运红)3月6日,大冶市检察院下发通报,对3月2日全院干警大会会议安排责任情况和会纪会风督察情况进行通报,两个部门、9名干警分别因为负领导责任、组织责任和会场违纪被通报,这是该院近半个月以来第三次下发问责通报。
为扎实开展好“严纪律、强作风、树形象、保平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今年以来,大冶市检察院严格按照“三严三实”、“反四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活动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塑造良好的检察形象。
一是严查上下班纪律。明确规定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得进餐,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岗办私事或上网娱乐、游戏、聊天、网购等,不得无故串部门聊天影响他人工作。
二是严肃会议纪律。要求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擅自缺席,有着装要求的,必须按照规定规范着装。会议期间自觉关闭通讯工具或做静音处理,不得在会场接听电话、玩手机、交头接耳、打瞌睡或擅自离开会场,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的事项,更不能随便出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提前按照管理权限请假。
三是严格规范公车管理。该院制定《车辆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公车的使用和管理,为检察业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严禁私自派车、出车,节假日期间,车辆必须入库,统一管理。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据了解,仅今年以来,大冶市检察院就对违反节假日值班制度、违反会风会纪的19名人员进行了通报,辞退了一名脱岗保安。下一步,该院将结合督察通报内容,将违纪问题同干部晋级晋升、绩效考核挂钩。
大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中钢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分析和审视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任务,调整方向、把握站位,登高望远、顺势而为,以严的态度、实的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地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