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杨运红)2月27日,是大冶市中小学报名的日子,辍学在家已经三个多月的小花(化名)又背着书包走进了校园,小花的母亲高兴的说;“是大冶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圆了我孩子的入学梦。”
去年底,大冶市检察院公诉未检部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了解到年仅十岁的受害人小花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被迫于十一月离开了心爱的校园。为帮助小花走出阴影,公诉未检部的检察官们一方面安排心理专家对小花进行心理疏导,一方面针对小花家庭的实际困难,及时向控申部门移交案件线索,申请司法救助。
1月24日中午,大冶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正义主动约见小花父母,双方在就司法救助事宜进行协商时,小花的父母提出让小花重返校园的请求。
考虑到小花的实际情况已经不适宜在原来的学校读书,当天下午,陈正义副检察长就与市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联系。第二天一大早,检察官柯夭娥和陈芳梅等人就冒着2018年第一场大雪,前往大冶市的多个乡镇,为小花重回校园奔走。经过检察官们的多方努力,春节前夕,小花的入学问题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2月26日下午,开学的前一天,大冶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中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正义和检察官柯夭娥、刘生海等专程来到小花家,将两万元的司法救助款和检察院的慰问金送到小花母亲手上,为这个苦难的孩子一家送去春天的温暖。(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