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法治讯(杨运红)1月25日,鄂东南地区迎来了2018年第一场雪,气温降到冰点以下。
对于辍学在家已经两个多月的小花(化名)来说,在这寒冬腊月里她感受到的却是春天般的温暖,在大冶市检察院未检姐姐的帮助下,新学期里她又可以走进校园学习了。
去年底,大冶市检察院公诉未检部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了解到年仅十岁的受害人小花身心受到严重伤害,被迫于十一月离开了心爱的校园。为帮助小花走出阴影,该院未检部门一方面安排心理专家对小花进行心理疏导,一方面向控申部门申请司法救助金,并把案件情况向控申部门移交线索。
1月24日中午,大冶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正义主动约见小花父母,双方在就司法救助事宜进行协商时,小花的父母提出让小花重返校园的请求。
当天下午,陈正义副检察长就与市教育局和有关学校联系,25日一大早,大冶市检察院综合检察部检察官柯夭娥和公诉未检部检察官陈芳梅等人就冒着雨雪前往金湖街办、陈贵镇等学校,为小花重回校园奔走。
经过检察官们的不懈努力,25日中午,小花的入学问题终于得以圆满解决,新学期开学时,她又可以和小伙伴们一起学习了。(编辑 彭小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