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华的都市中,甲乙丙三方的命运因一份权益转让合同而交织在了一起。甲方刘某,原本拥有一套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的权益,但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欠下了丙方沈某的大额债务。为了化解这一困境,甲方决定将这份权益转让给乙方汪某、刘某。从表象上看,似乎只是简单明晰的债务关系和商品房交易关系,实际上则暗流涌动,很多不确定因素,随时会引发新的交易安全和交易风险,三方均如履薄冰。
由于房产价值大,三方当事人内心都有着各自深深的担忧和焦虑。甲方刘某担心焦虑的是:过户时手续会不会有障碍被卡住,更担心房产过户后收不到房款。于是,刘某要求收到大部分房款后再办理过户手续。然而,乙方汪某、刘某也存在担心和焦虑:在支付大部分房款后会不会出现无法过户的情况。丙方更是担心和焦虑:千万千万不能出现任何岔子,不然竹篮打水一场空,自己的大额债权兑现将遥遥无期。
能否顺利解开这一错综复杂的心里纠葛,三方坐到了一起,他们深知,仅仅依靠口头承诺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一个公正、权威的机构来保障各自的权益。最终,他们选择了咸宁市尚诚公证处。
公证员施继颜耐心地听取了三方的意愿,严谨细致地草拟了三方“权益转让合同”。在公证员的专业指导下,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得到了精准的界定。更为叫绝的是,公证员施继颜融入了“合同公证+代办不动产登记+资金监管”的综合性公证法律服务“组合拳”。
按照《权益转让合同》约定,乙方将购房款转入了公证处提存账户进行资金监管,这一笔资金就像是一个被妥善保管的宝藏,等待着丙方顺利办妥乙方所有的不动产权利证书时,由公证处将该笔资金直接划入丙方账户,用于抵债。这让甲乙双方都吃下了定心丸,消除了顾虑。而丙方,则肩负起了办理交付乙方名下产权证书的重任。在这个过程中,公证处不仅充当了公正的监督者,还延伸提供了代办产权登记证书的服务。根据房产登记的要求,公证员查验了甲方刘某婚姻情况,通过咸宁市政务数据中心平台,查验了甲方刘某所卖房屋的权属情况和共有人情况,确认该处房屋无查封抵押。公证员还查验了乙方为购置房屋所准备的资金情况、乙方夫妇的资信情况、有无涉诉和涉法院执行情况,为整个流程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扫清障碍。
终于,当乙方成功获取产权证书的那一刻,公证处按照约定,将提存监管的购房款资金直接汇入丙方的账户,用以抵偿甲方拖欠丙方的部分债务。既保证了丙方债权得以实现,又保障了甲乙双方交易安全。
这一场权益的转让,在公证处的公证下,顺利完成。三方的利益都得到了保障,纠纷得以避免,诚信和公平在这个过程中熠熠生辉。丙方沈某十分感慨,终于拿到了购房款抵扣的借款,“这个过程比我想象的要顺利多了,感谢公证处的周全服务,感谢公证处解救了我,解救了我全家脱困。”
(廖芳 施继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