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在第53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通城县人民法院干警来到了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现场讲解了污染环境罪的相关案例,向大家讲述破坏生态环境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以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大家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共建美丽家园。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70余份,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问10余人次,进一步促进了群众对生态环境法律知识的了解,提高了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下一步,通城法院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人人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助推营商环境优化,为咸宁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瞿燕)